香港新闻网9月12日电(记者 王丰铃)国际打击电诈联盟9月10日在中国江苏连云港成立,46国将携手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受访学者认为,该联盟成立是向多边常态化治理跨国电诈迈进的重要一步。

9月10日,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成立大会在中国江苏连云港举行。图源:新华社
联盟由中国政府发起,旨在建立一个各国执法部门广泛参与,以有效应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为核心职能,具有一定行动和协调能力、专业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025年9月举行的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期间,中方提议建立该联盟,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和积极回应,仅用一年就推动建成。
在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越南、老挝、柬埔寨、巴基斯坦、俄罗斯等46个创始国代表共同签署发布《关于成立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的联合声明》。34个观摩国以及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4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到场见证。
中国近年亦与缅甸、柬埔寨、老挝等多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剿规模化电诈园区,摧毁了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电诈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6%,反诈卓有成效。
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张励教授接受香港新闻网、香港中通社专访,对以下问题作出解析:
1. 如何评价中国发起成立“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这一举措所体现的大国责任担当?
张励:中国的大国责任担当体现在既为本国民众守护安全,也为各国共同应对风险搭建平台。 电诈的犯罪链条跨越国界,单个国家即使加强防范,也难以独自切断境外招募、技术支持和资金转移等环节。中国推动成立专业性政府间组织,就是要把各国分散的治理力量组织起来,为跨国合作提供更加稳定的制度支撑。联盟强调主权平等、相互尊重和国际法治,这意味著合作不是替代他国执法,而是支持各国依法履行职责。
同时,这也是把中国的反诈实践转化为国际公共安全合作资源,并使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在民生领域的具体落点。其意义不仅在于打击犯罪,更在于保护正常的人员往来、经贸合作与数字交易。大国责任既体现在关键时刻的行动力,也体现在促成长期合作的建设性上。
2.近几年国际电诈打击的成效如何?中国在其中发挥了哪些作用?中国在国际反诈合作中扮演的角色,是否也经历了演变?中国走出了一条怎样的反诈路径?哪些成功经验可以给应用在联盟,或给各国借鉴?
张励:近年反诈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根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电诈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6%。在国际层面,今年国际刑警组织协调的一次全球反诈行动抓获5811人,截获2.93亿美元涉案资产,说明联合打击和跨境追赃正在发挥作用。
中国早已支持并参与联合行动、情报交流和行动规划,如今在这些积累之上,进一步推动专业化、常态化的机制建设。
中国反诈路径的重要特点是以法治为支撑,将源头打击、预警劝阻、行业治理与追赃挽损结合起来。 对联盟而言,最值得借鉴的是让警务、金融、电信和互联网治理相互配合,共享协同治理的方法。
3.不过,是否出现了犯罪转移与形态升级?给电诈打击带来了哪些挑战和难度?联盟此时成立对全球反诈治理、体系革新有何重要意义?
张励:2025年9月中国公安部在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上首次倡议建立联盟,仅仅一年后联盟就正式成立。这种速度本身说明各国在电诈问题上存在强烈的合作需求?
值得警惕的不只是诈骗窝点“搬家”,更是犯罪网络重新组合。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研究显示,诈骗活动及相关洗钱、招募网络已向非洲、南亚、拉美等地延伸;部分大型窝点转入别墅等小型场所,人工智能伪造音视频、加密资产滥用又增加了识别和追踪难度。
这意味著,打掉一个园区,并不等于切断背后的资金和技术网络。人员、数据、资金分处不同国家,任何一个协作环节滞后,都可能给犯罪团伙留下重组空间。因此,联盟的价值应超越联合清剿,延伸到共同研判风险、同步追踪犯罪链条和持续防范反弹。
从2025年提出倡议到2026年成立联盟,仅用一年,反映出各国确有迫切的合作需求,也有既有合作积累作为基础。 但成立快不代表难题已经解决。全球反诈不能只是把风险赶到别处,而应共同压缩犯罪重新落脚的空间。
4.联盟实现从“双边、多边点对点运动式打击”升级为“多边常态化治理”的制度跃迁,它和现有的国际刑警组织等机制有何区别?
张励: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是向多边常态化治理迈进的重要一步。国际刑警组织早已开展持续性的反诈行动与警务协作,联盟是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电诈领域的专业化统筹。
联盟著力推动跨案件的信息积累、跨部门的持续协作,以及从预防到追赃的全过程衔接。国际刑警组织则拥有全球警务联络网络、数据库和通报机制等既有优势。双方优势互补。
5.这种能力共建机制除了反电诈,对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升反诈执法水平、打击灰产、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正向发展,是否也能起到推动作用?
张励:联盟根据各国需求,支持电子取证、资金追踪、案件分析和侦诉衔接,既帮助发现线索,也帮助形成能够依法使用的证据。这种能力具有延伸价值,有助于同时治理洗钱、侵犯个人信息、人口贩运等关联犯罪。
从发展角度看,可靠的治安与数字交易环境,有助于保护合法企业、民众储蓄和投资信心。同时还能改善就业与基层治理,防止部分地区对灰黑产业形成依赖。
6.联盟有46个创始国、34个观摩国,也和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保持沟通协调,未来具体可以怎么打配合?联盟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做出哪些创新,才能真正突破当前的反诈瓶颈?
张励:46个创始国与34个观摩国共同参与成立大会,说明合作基础广泛。创始国可推动建立常设联络点,观摩国可先参与培训与专题合作、联盟侧重专业协调,国际刑警组织提供全球警务渠道及既有快速止付机制支持,联合国相关机构可在法律衔接、能力建设与受害者保护方面发挥作用。
制度创新最迫切的是把紧急处置与后续司法程序接起来:探索全天候联络、依法快速保全资金和数据的流程,完善电子证据移交、追赃返还规则,并让银行、电信及网络平台依法参与协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