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30日电 《2025年职工会(修订)条例草案》于今日(30日)在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条例草案提出,干犯危害国安罪行人士不得担任职工会职员或申请新工会登记,有关限制较三合会成员5年内不能任职工会职员更严格。对此,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因危害国安的行为性质更严重,指有信心修例草案能在今年内通过。
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成立的多个工会陆续解散,特区政府为加强规管,建议修订职工会条例,包括工会需要获登记局局长批准后,才可以接受境外势力的资金,违例最高罚款20万港元。
对此,孙玉菡强调,不会影响工会加入国际组织。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你行得正、站得正,有什么问题?”孙玉菡表示,“但用职工会的牌头去做政治工作,那是政治组织”,则属于另外一回事。
修订后的职工会条例将明确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定罪者,终身不得担任工会职务,违者最高监禁3年、罚款5万港元,且行政会议无权豁免此项限制。有关限制较三合会成员5年内不能任职工会职员更严格。
违反国安比加入黑社会更严重?
孙玉菡直言,“事实上是,以前小朋友不知道世途险恶,自己做错事,加入了黑社会,要让他改过,这没有问题。”但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事,程度完全不同,“你可以做一个普通公民可以做的事,我们不影响你。”
他解释,获释人员仍可享有一般公民权利,包括加入工会成为普通会员,但工会理事职位具有特殊性,“这个需要审慎”。
此外,修订亦建议赋权登记局局长或获书面授权的人,可以进入职工会的处所查阅及复制文件。谈及很多工会办事处均属私人住宅,孙玉菡强调,有措施保障私隐。
“假设他办公的地方报的地方是住宅地址的话,不会直接进去,要问裁判官取得手令才可以。” 孙玉菡表示,这也是一种保障,“没理由贸然上去敲门就要别人开门。”
职工会条例修例草案今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孙玉菡称,已与各界充分沟通,有信心能在今年内通过。
香港劳工处发言人早前表示,修订建议将加强职工会登记局局长监督及管理职工会的法定权力,更有效履行在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024年第6号)下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修订建议同时顾及香港居民组织和参与职工会的自由和权利,对合法合规职工会的运作不会构成负面影响。
如《条例草案》获顺利通过,修订条例将在刊宪当日后的6个月届满时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