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日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版本聚焦文物保护、传承与利用等核心问题,严格落实“保护第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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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由原来的8章80条修改为8章101条,将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法律。如新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保护前置机制,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新增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等。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过60万处,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80%。新法进一步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比如,对于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违法建设、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由原来人民币50万元大幅提高到1000万元,同时责令行为人承担文物修缮复原费用,极大增强法律威慑力。
新法明确把鼓励民间合法收藏写进了条款。对此,一些行业专家认为,民间藏品的依法流通有望激活文物资源,为博物馆展览、学术研究提供新素材,形成“官方—民间”协同保护的新格局。
新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对流失境外中国文物的追索权和有关程序,声明中国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