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9月11日电 高等法院就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头目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日依法判刑,邹幸彤判囚7年3个月、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并向该组织判处罚款150万元。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吴英鹏表示,支持法庭依法对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判处刑罚,法庭的裁决切实以法治守护国家安全和维护宪制根基。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吴英鹏表示,宪法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香港作为地方行政区域,必须恪守并维护这一根本制度与宪制安排。
吴英鹏亦指,但是支联会及其骨干分子长期通过多种方式煽动对国家政权的敌视与对立情绪,公开鼓动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破坏国家根本制度,即便在国安法实施后仍猖獗活动,其行为直接冲击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建的特区宪制秩序,明显违反国安法,严重损害国家与香港的核心利益。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判词详实有据,量刑与罪责相称,依法严惩理所当然。本次裁决的落地,既彰显国安法治的权威,也让正义得以实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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