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18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同行政会议18日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每小时40元(港元,下同)调升至42.1元,增幅为2.1元或5.25%。
香港街头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将于2月21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并于2月26日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经修订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委员会深入讨论及拟定采用方程式的执行方案,并检视方程式内各项指标的最新数据和评估相关影响,对委员会顺利完成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任务感到非常高兴。他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王沛诗大律师的卓越领导,以及全体委员的杰出贡献。
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王沛诗表示,欣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建议,委员会相信新水平可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符合法定最低工资的政策目标。
特区政府会于2月21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并于2月26日提交立法会。该公告修订雇主须记录雇员于某工资期内总工作时数的每月金额上限。如就该工资期须支付予雇员的工资不少于每月17200元(现时为16300元),雇主便可获豁免记录有关雇员于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
配合法定最低工资修订水平的实施,经修订的每月金额上限将会与新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同日(即今年5月1日)生效。
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落实法定最低工资“一年一检”的新检讨机制,预期首个按新机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