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错骨灰殡仪馆馆长被免职
【发错骨灰殡仪馆馆长被免职】据公开报道,11月5日,安徽省明光市综合调查组就殡仪馆骨灰错发事件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问题系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对导致,家属发现后,殡仪馆当即组织换回,并向双方家属诚恳道歉;现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取得家属谅解。目前,已对市殡仪馆馆长作出免职处理,对涉事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停职审查。通报同时表示,对由此给逝者家属造成情感上的伤害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把此前报道的经过串起来,才能看清这道错是怎么犯下的。据家属彭先生反映,他91岁的奶奶于10月5日去世,10月11日在明光市殡仪馆火化。依照当地习俗,葬礼过程中家属要"摆骨",正是在这个环节,大家发现一块尸骨上有因骨折手术打钢钉而留下的孔洞,可老人这辈子并没有做过这样的手术。心里一沉,家属联系殡仪馆,才发现骨灰发错了。
另一头的情形,几乎是同一件事的镜像。另一位逝者家属介绍,其母亲于10月8日去世,10月11日遗体也在明光市殡仪馆火化,正当一家人准备安葬时,接到了殡仪馆打来的电话,说骨灰领错了。这位母亲生前确实接受过手术。两户人家在同一天火化,又在同一处环节对错了号,直到被遗骨上一个细小的孔洞翻了出来。
11月4日,殡仪馆工作人员对外承认,领骨灰时,工作人员和双方家属都没有核对骨灰领取单,这才造成错误,他们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这句承认说得很实在,也点到了要害:骨灰领取单本来就是为了把"这一位"和"那一位"分开而设的,只要有一方认真核对一次,错都不会发生。可结果是双方都没对,一张纸摆在那里,形同虚设。
从流程上看,这并不复杂。火化、装盒、登记、领取,每个环节都应当有对应的编号或单据可查,交接时逐项核对,是最基本的要求。问题恰恰出在最不起眼的那一步——把"该核对"变成了"习惯性跳过"。日常运转顺畅的时候,跳过一步也许毫无代价;可殡仪馆这门生意,一次跳过就是两个家庭最难承受的错。
事发后的处置,动作不慢。当天殡仪馆方面已向两家家属道歉,当地成立了工作组;11月5日的通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馆长被免职,涉事工作人员被停职审查,赔偿事宜与家属达成一致并取得谅解。通报还承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这些处理,是这类公共事件的责任链条上应有的回应。
可有些东西是纠正不过来的。骨灰被换回,经济赔偿也谈妥了,但家属经历的那段时间——从发现孔洞,到意识到"领回来的不是自己的亲人",再到等待换回、接受道歉——很难用一纸通报抹平。尤其"摆骨"这样的习俗,本意是让家人最后再亲近一次,结果却成了发现错误的场合,这种错位的痛楚,只有当事人清楚。
这起事件真正扎眼的地方,在于它触及的是殡葬服务最不容出错的底线。餐桌上菜上错了,可以换一盘;快递送错了,可以退回去。骨灰不一样,它承载的是一个家庭对逝者最后的确认,是"这个人才是他"这种无声的判断。一旦对错了号,被怀疑的不是某道工序,而是整个告别是否还有意义。
也正因如此,外界对"未认真核对"这个结论难免还有疑问:既然单据存在,为什么双方都没有核对?核对环节是制度上没规定,还是规定了没人执行?是工作量大、人手紧,还是长期以来就是这么操作的?通报给出的说明止于"未认真核对",至于这背后是管理失职还是流程缺失,还需要在整改中交代清楚,否则换一批人,同样的问题仍可能重演。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错的暴露纯属偶然。若不是老人身上恰好留下过手术的痕迹、而那处痕迹又恰好被家属看见,这两盒骨灰很可能会被各自安葬,错误也许永远无人发现。这个细节比事故本身更让人不安:它说明依赖"偶然发现"的纠错机制并不可靠,真正可靠的只有每一次交接时的认真核对。
对更多地方的殡葬服务机构来说,这件事也是一面镜子。核对听起来是最笨的办法,却是唯一有效的办法:骨灰编号与遗体信息逐项比对、领取单双人签字、交接岗前复核,这些并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需要的只是把规定当回事,而不是把它当作一道可以随手跨过的手续。制度的价值,就体现在没人监督的时候还愿不愿意做。
家属的谅解、馆长的免职、涉事人员的停职,构成了这起事件的阶段性收尾。但对一个家庭而言,这件事不会因为通报发布就真正过去:以后每到祭扫的日子,那一场错换都会重新浮上来。殡葬服务最该守住的,从来不是效率,而是让每一个家庭在最后一程里,不必再去怀疑自己送走的是不是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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