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立法会正在放暑假,但立法会议员不一定就好像有些人说的“个个去晒外地游埠”。相反,为履行职责,立法会议员就算在假期中,亦要继续开工。以过去几日为例,我有份参与的一个立法会小组委员会连续开会,目的是要完成审议《2025年监狱(修订)规则》。会上,我从个人代表的饮食业界的角度提出两点关注:(1)废除“私饭”会对业界(11间“私饭”供应商)造成影响;及(2)为有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合适的“软餐”。为了让市民较容易理解我所关心的两点,我想借着今期的专栏概括论。
张宇人年初就《财政预算案》建议会见传媒。香港中通社记者 梁嘉轩摄
政府上月中刊宪《2025年监狱(修订)规则》,并即时生效,透过“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执行,然后于上述日子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程序。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开场发言中表示,根据人大《5.28决定》及《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责任持续稳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加上《监狱规则》已经实施超过70年,有必要检视规例所载内容是否切合维护国家安全及现代监狱管理的需要。
邓局长又强调,今次修订涉及的条文在其他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国及一些西方国家等亦有类近的法律要求。特区政府的方案对任何基本权利与自由可能造成的限制,都是基于上述的基本原则,并且属于合理、必需及相称,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及公众秩序,以及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对11间“私饭”供应商的影响
从饮食业界角度来说,我关心今次修订涉及废除容许候审的在囚人士自备“私饭”的安排,导致现时为400多名候审的在囚人士提供“私饭”的11间供应商,即时失去这方面的生意。
我明白我们必须考虑该制度是源于英国的法例,但其实英国早在1988年已经废除相关的规定,因此自由党支持当局与时并进更新相关条例。但想到我要维护饮食业界的利益,想为他们发声,所以我当日在会上表示希望邓局长可以鼓励在“私饭”供应商附近工作的惩教署职员,在上班前及放工后“多啲帮衬啦”。
邓局长表示,现时很多国家例如英国都已经取消“私饭”制度。他强调“私饭”造成特权问题,对监狱管理造成不利,以往更有人在“私饭”运送违禁品,增添惩教署职员人手管理问题。
在囚人士或有“软餐”需要
我在会上提到的另一关注点是如果有在囚人士需要食“软餐”,监狱是否有能力提供,抑或惩教署可以安排职员外出取餐。
惩教署署长黄国兴回应指,在囚人士的膳食由狱中厨房提供,他们有同事懂得煮食,能够指导在囚人士煮这类餐食,可以提供碎肉餐及粥餐等。由于“软餐”的软度是分级数的,因此我当日追问是否四个级数的“软餐”都做得到,黄署长回应是可以做到的。
总的来说,香港饮食业界经历不少挑战,我深信持续的考验能够磨练坚强的意志与不断改革的精神。虽然这11间供应商失去惩教署这张“大单”,但只要他们肯转型、在附近工作的惩教署职员在上班前及放工后去光顾,以及广大市民也去尝试吃吃,他们的生意仍是有得做的。
(本文作者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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