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4日电 “医院口岸爆炸案”于高等法院续审,法庭24日继续就第六被告张琸淇的案情,传召警员梁恩慈作供。
控方续播放第一次警诫录影会面,期间警署警长郭君鹏曾向张确认于被捕后从没遭武力对待,并问到为何愿意向警方提供大量资讯,张表示“因为我想同警方合作,转做污点证人”,并希望律政司免除其刑责。
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张于完成首次警诫录影会面后在红磡警署会见律师,但拒绝聘请。梁供称,张要求先致电母亲确认律师身份,得知该律师并非母亲聘请后,当面拒绝其代表。其后,由于红磡警署录影系统故障,警方将张带往湾仔警署,并进行第二次录影会面。
控方播放第二次警诫录影会面,梁就宏创方503室及1008室内检获的化学品及其他证物向张进行调查。张称在1008室内看到“一包包唔知系啲乜嘢嘅材料(一包包不知道是什么的材料)”,有“大约over20包(大约20包左右)”,但不清楚成份。控方开案陈词指,警方在宏创方1008室内检获大量化学品,包括31包硝酸钾等爆炸原料。
张续称,她知悉 1008 室由“山鸡”租用,并从吴子乐口中得知“山鸡”从外地“买咗好多嘢(买了很多)”,相信单位内的材料是由“山鸡”购买;至于503室内的硫磺,张则估计是由“五飞”购买,因“五飞”曾在涉案Telegram 群组“烘焙同好会 0.3”提及相关内容。
梁又向张问及团伙的资金来源。张称“成个运动入面,啲人见啲小朋友无嘢食嘅时候,畀钱佢哋买嘢食…”,故猜测有类似人士向“山鸡”提供资金。张续指,“烘焙同好会 0.3”曾以“比特币”形式进行众筹,当时帐户有价值约4万港元的“比特币”。
当被问及团伙曾计划购买二手车运送炸弹到将军澳,张指出二手车是由“山鸡”和“西瓜”负责。控方指,“五飞”即第一被告何卓为、“山鸡”即第二被告李嘉滨、“西瓜”即第四被告张家俊。
控方逐播放第三次警诫录影会面,梁展示一些现场相片时,张表示事发前一晚,她曾目睹吴子乐亲手将硫磺、一包灰色粉末及一些银色包装物体,放进一个行李箱内,准备于翌日(3 月 8 日)将军澳炸弹计划中使用。
当问及 Telegram 频道“九十二签”的帖文时,张表示曾目睹吴子乐编写承认放置炸弹的帖文,但当时帖文并非发送至“九十二签”,而是另一个群组。她又称,吴子乐曾表示需等待“山鸡”批阅后才能发布,因此推测“山鸡”为频道管理员。张又补充,吴子乐曾透露自己与“山鸡”、“五飞”及“西瓜”共同策划明爱医院炸弹案。
此外,张供称吴子乐曾表示,团伙受深圳湾口岸炸弹案启发,计划“仿效”在各大关口放置炸弹,以迫使政府封关。张另指,吴子乐等人曾策划制造炸弹后,转交他人放置于罗湖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