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9日就黎智英案判刑:黎智英被判监禁20年,其余被告刑期介乎6年3个月至10年。法院裁定黎智英是相关串谋罪行的主要策划者与推动者,其行为有预谋、有组织,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对国家安全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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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并支持法院的判决。这是香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理、公正裁决的结果,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多年来,黎智英利用媒体平台及国际关系,策划并推动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与香港稳定的活动,包括游说外国制裁中央与特区官员,以及透过报章刊登煽动性内容,号召非法集结与对抗。这些行为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削弱媒体公信力,并对青年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不少青年因参与非法活动而留下案底,影响前途与家庭。
经过156天审讯,法院依法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罪成立,并作出相应判刑。这一裁决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特区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案例。
《国安法》实施数年来,香港由乱转治,暴力事件大幅减少,治安显著改善,国际投资信心回升,资金流动更趋活跃,与大湾区合作亦迈入新阶段。这些变化清楚表明: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础。
在法治坚实、国家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香港社会得以集中精力推动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主流民意支持依法维护安全稳定,更渴望生活品质提升、经济机遇增加、青年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在“一国两制”方针引领下,香港应聚焦民生建设、经济转型与青年培育,让社会在稳定中进步。只要同心协力,香港必将迎来更宜居、更具活力、更繁荣的明天。
(本文作者洪锦铉为香港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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