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澳研究会1月26日举办专题研讨会,为香港特区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指明了方向。夏宝龙主任的致辞深刻阐明,行政主导是《宪法》和《基本法》设计的特区政治体制的核心原则,它依据并保障“一国两制”方针的全面准确实施,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爱国者治港”和特区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这一体制绝非空谈,而是经过回归以来实践证明,是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实现高效治理的关键制度安排。
行政主导的优越性,在其实践成效中得到了充分印证。正如夏主任所言,这一体制具有强化统筹、执行有力的优势,能有效维护宪制秩序;具有抢抓机遇、灵活应变的优势,能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集中资源、兼顾各方的优势,能切实改善民生。
过去几年,香港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伟大转折,正是行政主导体制强大生命力和纠错能力的体现。它确保了特区政府能够在中央支持下,团结社会,果断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办成许多有利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守护了香港的根本福祉。
巩固和完善行政主导,是特区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作为“当家人”,须勇担第一责任,强化顶层设计与执行力。同时,良政善治非政府独奏,而是社会共识下的交响乐。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须在行政主导下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尊重体制,形成治理合力。
更关键的是,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应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唯有摒弃过往泛政治化的干扰,凝聚“同为香港开新篇”的信念,才能将行政主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破解深层次矛盾、提升竞争力、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治理效能。
作为新一届立法会的一员,笔者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体议员必须将夏宝龙主任提出的五点希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首先,作为选委界别议员,笔者深感其角色承载著制度设计的深意。此界别由涵盖五大界别的选举委员会产生,旨在更好平衡香港整体、界别和地区利益,具有广泛代表性与跨阶层视野。这一独特优势,要求议员必须超越局部利益,自觉立足于维护国家与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进行思考与行动。
未来,笔者定当善用此一制度优势,全力担当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协作桥梁,积极协调并联络各界,尤其著力于政策酝酿阶段的沟通,致力于推动行政立法良性互动,使政府施政更能回应社会多元诉求,从而切实提升政策的认受性与执行力。
其次,身为智库的召集人,笔者期望能助力将“研究力”转化为“治理力”。过去参与政策研究工作的经验让笔者体会到,注重实证、务求落实的研究模式对政策制订颇有裨益。
与此同时,政府亦可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选举委员会作为“最大智库”的独特作用。选委会汇聚了社会各界精英,政府应建立更有效的机制,凝聚全体委员的智慧、经验与积极性,使其在政策酝酿、制定、总结修正乃至宣传推广的各个阶段,都能更制度化地为政府出谋献策。
展望未来,或可探索建立更常态化的“行政-立法-智库”三方政策协商平台,例如在政策局层面设立顾问机制。让专业政策研究能更早、更深入地对接政府议程,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协助政府将宏观蓝图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真正实现“以结果为目标”。
再者,凭借兼任区议员的服务经验,笔者愿致力于筑牢地区治理的根基。自2008年起有幸服务地区,深感区议会是政府接触市民的前线,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议员“接地气、汇民智”的关键所在。
笔者希望充分利用从地区工作中获得的了解,一方面将立法会审议的宏观政策与地区实际紧密结合思考;另一方面,努力将前线收集的民情民意,特别是市民的切身关切,系统性地加以反映,以期担当好市民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协助政府施政更能回应民生、取得实效。
总而言之,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是香港繁荣稳定与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定当牢记夏主任嘱托,厚植家国情怀,勇于担当作为,以专业勤勉的议政工作,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为良政善治与更美好的未来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洪锦铉为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香港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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