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犯被判死缓破口大骂被害人一家
【罪犯被判死缓破口大骂被害人一家】2025年12月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场跨越近二十年的悲剧,始于2006年12月的一个凌晨:三名歹徒切断电源,闯入一户农家,殴打老人后抢走了仅八个月大的男婴姜甲儒。今年9月19日,此案一审宣判,主犯曾某孩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就在听到判决后,曾某孩竟当庭对被害人一家破口大骂。
案发时间锁定在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地点是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当时,姜甲儒的父母在外打工,他与3岁的哥哥由爷爷奶奶照料。
据被害人母亲乔守芬回忆,案发当晚村里的电闸被人恶意切断,整个村庄陷入一片漆黑。三名男子携带撬棍、断线钳等工具翻墙入院。爷爷开门查看时,遭到猛烈袭击:他们用棍子打,用拖把抽脸,最后还用脚踩。奶奶则被人用钢筋棍顶着脖子按在沙发上威胁。控制住老人后,一名歹徒直奔西厢房,抱走熟睡中的姜甲儒,甚至带走了孩子的奶瓶和小饼干。临走前,他们反锁了大门。
这场看似突然的抢劫,实则是精心策划的结果,而罪恶的源头竟是被害人家的邻居。法院审理查明,主犯曾某孩得知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想抱养男孩后,产生了偷男孩卖掉的念头,并纠集了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村民袁某贵。正是这位邻居袁某贵,将“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有刚出生的二胎男婴”等精准信息透露给了人贩子,并亲自带人到姜家附近踩点。案发次日,曾某孩等人就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了那对夫妇,赃款被三人瓜分。
孩子的被抢,彻底击碎了这个家庭。爷爷因极度自责,几年后在病痛与愧疚中离世。乔守芬和丈夫辞去北京的工作,踏上了长达十七年的寻子路。他们印发黑白寻人启事,奔波于火车站、汽车站,却一次次遭遇诈骗。整个村庄也因此事笼罩在恐慌,外出打工的父母纷纷返乡。
转机出现在2024年1月。警方通过先进的大数据比对和人脸识别技术,成功找回了已改名为“刘恩正”的姜甲儒。同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曾某孩等三人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抢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袁某贵明知他人拐卖儿童,仍提供信息,也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主犯曾某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被判无期徒刑,袁某贵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然而,正义的宣判却引来了令人发指的猖狂。走出法庭的被害人亲属告诉媒体,曾某孩在听到死缓判决后完全“破防”,当庭对被害人一家破口大骂,态度嚣张至极。
一审判决后,曾某孩和袁某贵提起上诉,被害人姜甲儒及其父母也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二审开庭前一天,乔守芬向法官提出了一个令人心碎的请求:约束主犯曾某孩的言行,她不希望再当庭遭受人贩子的猖狂辱骂。庭审中,曾某孩虽管住了嘴,却以频繁抖腿的方式,表达着他的傲慢与无所谓,即使法警多次提示也未收敛。他当庭翻供,否认认识其他共犯及参与抢孩子,声称自己只是“中间人”。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择期宣判。面对媒体,乔守芬的恐惧并未消散,她说:“真的怕他们减刑后出来,会不会继续报复我们?”
如今,被找回的姜甲儒已长大成人。他表示,自己选择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是为了亲眼看着人贩子受到惩罚,这对他“是一种宣泄,也是一种安慰”。但创伤已然深种。姜甲儒坦言,自己是个敏感的人,“该受保护的时候没有受到保护,经历了太多不该经历的事”。他的哥哥则养成了每晚反复检查门窗的习惯。
对于一审判决,乔守芬表示并不满意。她认为,曾某孩“到现在都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把被害人当仇人。对于仅判刑十五年的邻居袁某贵,她更感到愤怒:“实际上他才是最可恶的那个……他能心安理得地看着我们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