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闯红灯被撞 指责对方开太快
【女子闯红灯被撞 指责对方开太快】2025 年 11 月 5 日,上海普陀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该女子情绪激动地指责轿车司机车速过快,但交警经调查后明确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罚款。这起事件通过视频迅速传播,引发网友广泛讨论,。“他撞我的呀,他开太快了!” 事故发生后,骑电动车的女子带着哭腔抱怨道。她从骑行的电动车上摔下,尽管只是轻微受伤,但情绪相当激动,坚持认为是轿车司机的责任。交警赶到现场后,仔细勘察了事故现场,并了解了事情经过。面对女子的指责,交警明确告知:“是你闯红灯了!” 这一判断基于事实,毫不含糊。最终,交警依法认定:违法当事人轻微受伤,适用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 50 元的处罚。
在这起事故中,交警的判罚完全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红灯亮时,机动车禁止通行。”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车辆闯红灯的情况”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通常负全责,这正是本次事故中交警判罚的法律依据。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在山西吕梁发生的一起事故中,一名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闯红灯与一辆抢黄灯的大货车相撞,结果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不同的是,上海这起事故中的小轿车驾驶员没有违法行为,因此闯红灯的女子承担全部责任。
“他开太快了”—— 这是许多交通违法者在发生事故后的常见说辞。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此前在浙江,一名摩托车小伙在等红灯时,被后方一辆奔驰车女司机长按喇叭催促,最终被追尾。事故发生后,奔驰车女司机不仅不认错,反而警告摩托车小伙:“年轻人不要太嚣张。” 结果交警判定奔驰车女司机全责。还有事故中,行人闯红灯,车辆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这些案例表明,发生交通事故时,违法者往往会寻找各种借口推卸责任,而不是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停一停”—— 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懂的常识,但部分交通参与者却心存侥幸,将交通信号灯当作摆设。吕梁公安交警提醒:教育孩子无论是步行还是骑行,都要在过路口时养成左右观察、遵守信号灯的好习惯!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脚下的油门记得 “松一松”,提前减速行驶。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也提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车辆在行经路口转弯或变道时,应仔细观察过往的人流和车辆,要做到减速慢行。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多数网友支持交警的判罚。许多网友认为,交警的公正判罚维护了交通规则的严肃性,不应因为谁是 “弱者” 就改变责任认定。有网友表示:“规则就是规则,闯红灯就是违法,发生事故就该自己承担责任。” 还有网友评论:“最讨厌这种自己错了还怪别人的人,明明闯红灯还找借口。” 也有网友借此提醒身边的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出了事故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