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0月20日电 10月20日,广州商学院举办“湾区涉外法治建设前沿研讨会”,在聘任仪式,由何柏略常务副校长把“客座教授聘书”颁发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教授;全国港澳硏究会理事、皇家法律行政人员学院院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香港地区专家陪审员傅健慈教授;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院长徐晶女士;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江苏省商务厅决策咨询专家余盛兴律师,能够更好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傅健慈教授以主题“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的挑战和契机”作专题发言,阐述虽然大湾区建设带来很多机遇,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仍然面对不少挑战 ,包括体制差异、分工不明确、营商环境不同。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国际上没有先例。2019年2月正式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并鼓励加强粤港澳司法及法律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及法律服务和保障。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定位,并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傅健慈教授指出在落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规划中,香港特区律政司以“三连、两通、一湾区”作为基本方针,积极透过“三连”,实现“两通”,达至“一湾区”的目标。
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在2024年10月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对香港服务提供商的准入门槛,范围涵盖旅游、电视、电影、金融、建筑工程等多个行业,部分将在大湾区率先实施。同时在大部分领域取消香港服务提供商须在港从事实质性经营三年的年期规定,让本港初创企业和外资在港成立的公司能更早受惠。有关修订协议将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次修订协议也增设了“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措施,包括支持在大湾区试点城市注册的港资企业,可协议选择使用香港法律为合同适用法;以及支持在大湾区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选择以香港为仲裁地以解决争议。新安排有助巩固香港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在CEPA下放宽港资企业的准入门槛、放宽在金融以至法律仲裁等专业服务领域的资质要求,将可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和专业服务公司选择以香港作为进入内地市场的据点;为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入境便利,则能吸引更多海外人士优先选择以香港为驻地,以便进入内地,进一步提升香港在深化内地和全球各地经贸合作上的角色,强化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功能。
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积极扮演好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角色,必将进一步增强港澳“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识变应变求变,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展。大湾区建立平台,通过由高层领导的实务工作对接,深化双方的沟通和协作,以便更高效率地整合资源及需求,更有系统地推展两地调研、人才培训及专业交流等工作,不仅有利於提高大湾区法治建设水平,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的深度融合,也为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贡献了重要力量,助力大湾区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期望相关措施有助於更好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协助构建“法治湾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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