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收95只鸽子价值132万 最贵18万
【干部收95只鸽子价值132万 最贵18万】2025年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马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而其受贿清单中,最“醒目”的并非现金或奢侈品,而是95只鸽子,总价值高达132.43万元,占其全部受贿金额(242.43万元)的54.63%。其中最贵的一只“翻翻鸽”,价格竟达18万元,足够在青河县城换一套50平米的房子。“收钱收物见多了,收鸽子收到百万级别,还是头一回听说。”网友的惊叹背后,是一个干部从“权力寻租”到“雅贿沉迷”的堕落轨迹。这些看似普通的观赏鸽,为何成了权钱交易的“硬通货”?马某某的案例,撕开了“雅贿”披着的温情面纱,暴露出贪欲膨胀的终极形态!马某某的“鸽子贪腐史”,始于2021年4月。彼时,他时任青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手握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核心权力。一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周某某,为了在工程承揽上寻求关照,按照马某某的暗示,送来了一只价值1.4万元的“翻翻鸽”。
“翻翻鸽”又名“筋斗鸽”,是新疆特有的中华观赏鸽稀有品种,因飞行时能多次翻滚、姿态优美而备受当地人喜爱。但马某某看中的并非其观赏价值,而是这只鸽子背后的“交易信号”——它比现金更隐蔽,比奢侈品更“高雅”,既能满足个人爱好,又能规避“直接收钱”的风险。 2. 沉沦:从“被动收”到“主动要” 第一次收鸽成功后,马某某的贪欲迅速膨胀。2021年至2024年的四年间,他像着了魔一样疯狂索要“翻翻鸽”:
• 2021年:3只(总价约4.2万元);
• 2022年:8只(总价约12万元);
• 2023年:56只(总价约84万元,仅私营企业主宋某宇一人就送了30只,其中包含那只18万元的“天价鸽”);
• 2024年:28只(总价约32.43万元,仅矿业公司采矿队队长卢某某两个月内就送了48只,最多一次28只)。
值得注意的是,这95只鸽子中,90%以上是马某某主动向管理对象索取的。他不再满足于“别人送”,而是直接开口:“给我买几只翻翻鸽”“那只18万的给我留着”。从“被动收”到“主动要”,马某某彻底撕下了“廉洁面具”,将权力异化为满足私欲的工具。 3. 荒诞:“退休不退腐”的最后疯狂 2024年12月,马某某从应急管理局退休,本应是“平安着陆”的时刻,他却依然贪婪不休。2025年初,他向某私人企业主索贿3万元,试图在退休后继续享受“权力红利”。这种“退休不退腐”的心态,恰恰印证了贪腐的惯性——一旦尝到甜头,欲望的闸门便再难关上。 三、“雅贿”的隐蔽性与危害性:披着“爱好”外衣的权力变现 马某某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雅贿”(以艺术品、收藏品、宠物等为载体的贿赂)逐渐成为腐败新变种。与传统现金贿赂相比,“雅贿”往往披着“人情往来”“个人爱好”的外衣,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一只鸽子、一幅画、一尊雕塑,看似是“小礼物”,实则是“大金额”。马某某的95只鸽子,若换成现金,相当于平均每月收受2.76万元,远超普通干部正常收入;行贿者通过满足官员的“特殊爱好”(如收藏、宠物、文玩),让官员在“享受”中放松警惕。
而马某某对“翻翻鸽”的痴迷,让行贿者精准找到了“突破口”;无论是现金还是“雅贿”,本质都是权钱交易。“翻翻鸽”背后,是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谋取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利益,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和国家资源。
更值得警惕的是,“雅贿”往往伴随“长期围猎”。私营企业主宋某宇为马某某送上30只鸽子(价值94.7万元),矿业公司卢某某两个月内送48只(最多一次28只),这些行贿者并非“一时兴起”,而是通过持续“投喂”鸽子,逐步绑定官员权力,最终实现“以鸽换利”。 四、从“坠落”到“觉醒”:贪腐者的结局与警示 2025年2月7日,马某某被监察委员会留置;4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5月11日,被正式逮捕。在审判阶段,他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104.7万元受贿问题,还主动交代了未掌握的137.73万元问题,家属最终退缴违法所得161.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某35次索取他人财物价值181.93万元,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尽管他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情节,但因其受贿数额巨大、手段隐蔽,最终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结果,是对他贪欲的严厉惩罚,也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深刻警示。
“我以为收鸽子不算受贿,只是爱好……”庭审时马某某的忏悔,暴露出其对党纪国法的无知。事实上,《刑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无论形式是现金、物品还是“雅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均构成受贿罪。马某某的“爱好”,最终成了人生的“滑铁卢”。
马某某的案例,给反腐工作敲响了新警钟。盯紧“特殊爱好”: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往往是“围猎”突破口。组织部门需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的监督,重点关注收藏、宠物等易成为贿赂载体的领域;规范权力运行:马某某的权力集中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这些领域需进一步透明化、制度化,通过“阳光操作”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提升“雅贿”识别能力:纪检监察机关需加强对“非典型贿赂”的研判,通过资金流向追踪、物品价值评估等手段,揭开“雅贿”的隐蔽外衣。强化警示教育:用马某某这类“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教育,让干部明白——“爱好”一旦与权力挂钩,必将沦为腐败的温床。
莫让“爱好”成为“坟墓” 一只鸽子,本应是天空中的自由精灵;一位干部,本应是人民的守护者。但当权力与贪欲结合,“翻翻鸽”成了权钱交易的筹码,干部的初心被欲望吞噬。马某某的十年刑期,不仅是对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提醒:守住权力的边界,管住“爱好”的尺度,莫让一时的贪念,毁掉一生的清白。 毕竟,真正的“高雅”,从来不是靠外物堆砌;真正的“幸福”,更不是用权力换来的短暂满足。唯有廉洁自律,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