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拐30余年认亲后拉黑养家断联
【男子被拐30余年认亲后拉黑养家断联】11月3日消息,被拐30余年的胡龙认亲后不仅拉黑养家、彻底断联,还已申请注销养家户籍。2日,胡龙养家的一名亲属表示,自他回家认亲后,双方就断了联系,“他回家就好,能找到亲生的爸爸妈妈就好,身体健康就好。”——2026年1月28日,贵州毕节的老屋前,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直奔那间斑驳的老房子。他叫胡龙,或者说,他终于又叫回了"胡龙"。他一把抱住面前那个60多岁却看上去像80岁的女人,牵着她的手,反复追问:"你心脏怎么样?眼睛怎么样?"这个女人是涂国芳,他的生母。而这一刻,他们已经分离了整整三十四年。胡龙1992年8月23日出生,父亲胡益林是毕节人,母亲涂国芳是云南昭通人。1992年11月15日的一个夜晚,人贩子闯进云南外婆家中,将仅两个多月大的他从襁褓里强行掳走。涂国芳和自己的母亲被打晕在地,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孩子,就这么没了。此后三十四年,涂国芳跑遍周边县城乡镇,一路打听儿子下落;胡益林目不识丁,常年在外搬货跑长途,挣的钱全砸在寻亲路上,听说哪里有拐卖孩子的风声就赶过去贴寻人启事,落下一身病痛。而涂国芳的眼泪,一滴一滴,把右眼彻底哭瞎了,左眼视力也严重受损,还做过心脏手术。妹妹说,母亲只要提起哥哥被拐的事就落泪,就连手术住院、意识模糊时,嘴里念叨的还是那句——"我儿子回来了"。
2021年,胡龙主动到公安机关采集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2025年12月,志愿者建议他追加基因检测,结果锁定贵州毕节。2026年1月15日,DNA比对成功。他从福建出发,28日认亲。第一次看到母亲,是在记者采访的视频里。他说:"一个60多岁的人,看起来像80多岁,我还以为她是'老来得子'。"
认亲那天,涂国芳伸出看不见的手摸着儿子的脸,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鼻酸的话:"虽然我们没有养你,是人家养育你,你要对他们好。"
可胡龙认亲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报答谁,而是——拉黑。他拉黑了养家所有人的联系方式,认亲后再没和养家人见过面,彻底断了关系。今年9月底,他回到福建,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注销在养家的户籍,准备在贵州重新落户,把名字改回"胡龙"。10月,他发布视频公布此事,瞬间引爆网络。
"我拉黑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彻底断绝关系,也不会和解。"胡龙在接受采访时语气决绝,"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们。"他坦言,刚回来时有人问养家对他怎么样,他随口说过"还可以","那不是真话,是客套话。养家对我并不好。"
胡龙称,被卖到福建养家时,养家还没有孩子,后来添了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分别比他小四岁、五岁。"养家有了孩子后,对我就不太好。"他初中没读完就到镇上塑料袋厂打工,十几岁就步入社会自己养活自己,后来又去贵阳帮忙、回福建做长工当学徒。
更深的伤口在心理。他说,七八岁时,养家外婆家一个亲戚当着他的面承认他是买来的,这件事得到了养家证实。"当时我就觉得很屈辱,自尊心受到很大践踏,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小伙伴告诉他"你是买来的",这个标签像烙铁一样烫在他身上三十多年。
"我不是孤儿,我有自己的爸爸妈妈。为什么要拿我和最悲惨的人比,不拿我和最幸福圆满的人比?如果不是被拐,我早在亲生父母身边长大。"
舆论瞬间撕裂。有人骂他"白眼狼""忘恩负义",认为养家把他养大,他却转身拉黑;也有人力挺他,认为"养育"的起点是非法买卖,受害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路。胡龙的回应掷地有声:"如果不是被拐,我早在亲生父母身边长大。"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改为"可以从轻处罚",明确了买孩子一律追刑责。只是追诉时效仅五年,很多案件早已过期。但胡龙的愤怒不在法律文书上,他在用自己的方式替母亲讨回那口气——一个哭瞎了眼睛的母亲,等了三十四年,第一句话是让他对买家好;他不想替母亲"算了"。
认亲后的胡龙,像一株被拔起又重新栽回土里的树,终于有了根。他一直在改造父母的老房子,今天刷一面墙,明天整理一处角落。"不求装修豪华,只希望慢慢打理,尽力让操劳一辈子的父母住得舒心安稳。"最近,家里装上了热水器,70多岁的父亲第一次用上了淋浴。他揽下了家里的大小农活,收入主要来自自媒体和助农带货,视频由妹夫拍摄,"收入比打工稍微好一些,最重要的是自由"。
"以前,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时候,我像无根的浮萍,不知道归属在哪里。现在我觉得我有归属了。"他说,对"家"的理解很朴素:"就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让你放下身上所有的负重。"他说今后就留在贵州,不会再回福建。
11月2日,胡龙养家一名亲属对媒体表示:"他回家就好,能找到亲生的爸爸妈妈就好,身体健康就好,别的不好多说。"没有辩解,没有喊冤,一句话轻飘飘落下。而网络上的争吵仍在继续。有人说他冷血,有人说他终于有资格为自己活一次。理性的声音则指出:每个被拐者的经历不同,选择权首先属于当事人。
那个婴儿被抢走的夜晚,和母亲哭瞎的眼睛,才是这一切真正的起点。 三十四年的泪水凝成了一句"我儿子回来了",而儿子的回答是——拉黑、断联、不原谅。这不是冷酷,这是一个被偷走童年的人,终于有资格替自己,也替母亲,把那口气,喘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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