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22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2009年侦破一宗偷运人蛇贪污案,起诉两名航空公司前地勤人员及两名偷运人蛇集团成员贪污贿赂,协助集团安排的旅客经香港国际机场偷渡往其他国家。另一名遭廉署通缉的前地勤人员,弃保潜逃逾15年后落网,22日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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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杰,44岁,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国泰航空)前客户服务主任,因涉嫌参与偷运人蛇贪污勾当于2009年8月被廉署拘捕,其后弃保潜逃,裁判法院遂向他发出拘捕令。他7月21日回港后被控四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22日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暂时无须答辩,裁判官王证瑜将案件押后至9月30日再讯。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案发时,被告任职国泰航空客户服务主任,获委派在香港国际机场协助旅客办理登机手续。
控罪指徐英杰涉嫌串谋偷运人蛇集团成员及另外两名国泰航空地勤人员接受多笔贿款,作为徐英杰及该两名地勤人员确保集团成员安排的旅客成功办理登机手续,以及通知集团成员该等旅客的登机情况及从国泰航空电脑系统取得相关保安资料的报酬。
廉署调查发现,徐英杰及该两名地勤人员涉嫌向偷运人蛇集团安排的旅客发出登机证,徐英杰就每位旅客收取贿款1000港元至2000港元。
廉署于2010年5月落案起诉涉案偷运人蛇集团两名成员及国泰航空另外两名前地勤人员;四人承认五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于2011年2月在区域法院被判囚14至20个月。
国泰航空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22日由廉署人员黄丰成代表出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