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7日电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税烟草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个月及罚款1000港元。
图源:香港海关
海关人员于5月2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8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她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21公斤未完税雪茄,市值约24.6万港元,应课税值约9万港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烟草,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