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30日电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30日在香港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出席。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出席并见证仪式。32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公约,成为国际调解院的创始成员国。
香港执业律师、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表示,调解在香港是解决争端很普遍的方式,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任何诉讼案件都必须经过调解。国际调解院将总部设在香港,是将香港累积、建立的调解基础和经验,推进到国际层面,处理涉外案件。
她说,国际调解院将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既是对现有争端解决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也是对现有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完善。香港的普通法体系、司法独立性及成熟的仲裁调解框架,为国际调解提供中立、高效的法治环境。“一国两制”下的独特地位,使香港既能对接国际法律规则,又能融入中国“和合共生”的外交理念,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桥梁。在复杂多变的地缘政治局势下,国际调解院如何确保双方履行调解内容?江玉欢指,由于国际调解院属于国际组织,是政府间法律组织,而非单一政府或企业,国家不同主体间对此会更加信任,令调解更有说服力。
她认为,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无论是国际间或香港均有裨益。一方面补充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另一方面,香港可从中发挥已有优势,例如普通法制度、框架、人才优势,促进跨法系规则衔接;法律界亦能增加经验,开拓更广阔的国际法律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市场,带动后续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