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散布所谓“大和解”论调,妄称“轻判显示宽容”“要展现包容吸引国际投资者”等,令人大为费解。须弄清四个常识问题,勿让其误导。
一、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什么?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最基本的常识。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对违法者“宽容”、让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法律威严何在?社会正义何在?是否以后谁都可以随意践踏法律,最后再求“和解”?
香港中通社图片
二、社会伤痛的代价谁来承担?2019年的社会运动,很多无辜市民受牵连,很多企业被打砸抢烧,很多家庭支离破碎,很多经济社会领域发展因此停滞甚至倒退,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受到极大伤害。这样的伤痛和代价,如果以“和解”了之,香港市民能答应吗?
三、吸引国际投资靠什么?当然是营商环境,而法治恰恰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稳定、健全的法治环境下,投资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若是对违法者随意“和解”,反而会让投资者望而却步。当前的香港,重回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前三、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法治指数稳居前列,这才是吸引国际投资者最好的条件。
四、为什么提出所谓“和解”?这些人难道不明白违法必究吗?当然不是。他们不过是想混淆视听,为某些违法犯罪者漂白。但他们似乎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执委张佐姣)
(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