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6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26日表示,早前落案起诉的一名分判商时任管工向3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1.6万港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并获安排超时工作以赚取“加班工资”。被告2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中通社图片
案情透露,被告高俊彦负责带领及指派一班扎铁工人工作。工人如须超时工作,时薪会比平常高出1.5倍至2倍。被告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案发期间,分别向3名扎铁工索取每个工作天100港元的贿款或不定金额的“茶钱”,以协助3人继续受雇。被告期间最终从3人收取贿款共6800港元。
此外,被告又向上述其中1名扎铁工收取每个工作天200元的贿款,以安排对方超时工作,从而赚取“加班工资”。该名扎铁工不情愿地就30个工作天的超时工作向被告支付贿款共约6000港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权辞退他们,担心失业而不情愿地向被告支付贿款。其中1名工人其后因拒绝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港元贿款而遭当场解雇。
被告承认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6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他另外3项相类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