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9月1日电 香港报章9月1日就大埔宏福苑业主接受政府收购业权方案期限届满以及围标刑事化等发表社评。
《大公报》:宏福苑居民向前看 善后工作大突破
大埔宏福苑业主接受政府收购业权方案期限,于昨日下午五时届满,在宏福苑八栋大厦共1984户当中,有1967户业主签署并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向政府出售业权,占单位总数的99.1%,其中更有1559户已与政府签署正式买卖协议,比例高达78.6%。如此高的数字,一方面说明收购方案符合居民最大利益,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广大宏福苑居民“向前看”的积极态度,这也标志着宏福苑善后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文汇报》:宏福苑收购方案情理法兼备
九成九的业主选择签署信件,正是居民经过审慎考量后作出的明智抉择,清晰反映绝大多数业主及居民认同特区政府“情、理、法”兼备、以情为先的处理方式,亦体现社会对方案的高度共识和信任。特区政府在推进宏福苑居民的安置工作时,秉持“以人为本”的精神,透过“一户一社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情绪及个人事务支援,并派出“解说专队”深入基层聆听声音、释疑解惑。这种贴心的沟通,成功消除了居民的顾虑。正如广大市民所理解与支持的那样,方案在保障业主权益与善用公共资源之间找到了完美平衡点,达至了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公帑的合理运用能切实帮助陷入困境的市民重建家园,是社会共融与制度温度的最佳体现。
《香港商报》:围标惩治刑事化势在必行
竞委会早前建议修订《竞争条例》,主张将围标行为刑事化,严重个案最高可判监7年至10年。同时拟推出加强版“不合谋条款”范本,列明竞投者签署确认书后,若证实参与围标合谋,可触犯“串谋欺诈”罪,最高可监禁14年;并增设法定声明机制,要求投标方确认标书独立拟备、没有参与合谋,虚假陈述一经定罪,可处监禁及罚款。这一系列改革对症下药,惩治力度充足,有效弥补过往“只罚企业、不究个人”的制度短板,有望从根源扭转“违法成本极低、获利空间极大”的荒谬现象,值得社会支持。需要指出的是,实行围标刑事化后,竞委会可采取刑事与民事并行的双轨执法模式,平衡执法弹性与现实操作性,民事以相对较低举证标准快速处置一般违规个案,刑事则专门打击涉黑、有组织的系统性重大围标案件,实现精准惩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