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8月18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两名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控告二人在处理一个私人屋苑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时,使用近120份虚假报价单误导物业管理公司,工程涉款总值约60万元(港元,下同)。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认罪,余下一名被告1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杨国新,30岁,夏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夏利文)前高级工程主任,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杨国新的下属管怀锋,32岁,夏利文前工程主任,早前承认上述罪名。
裁判官丘国新指案情严重,案件牵涉相当数量的虚假报价单,被告行为违反诚信。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28日判刑,期间杨国新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其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管怀锋则获准保释,以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案发时,夏利文为将军澳私人屋苑Monterey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杨国新及管怀锋被派驻该屋苑,处理楼宇保养或维修工程采购事宜。根据公司指引,任何金额20000元以下的小型工程,须取得最少三间承办商的报价。
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向三间承办商批出近60张工程订单,总值约60万元。夏利文进行内部审计时,怀疑二人未有遵从指引索取足够报价单,直接批出相关订单。二人其后向公司提交近120份虚假报价单,声称报价单由17间承办商提交。
廉署调查发现,相关文件实由两名被告伪造,该17间承办商从未就相关工程发出有关报价单。
夏利文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袁国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宇光协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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