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6日电(香港中通社记者 谭畅)香港特区政府房屋局近日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规管制度最新建议方案,优化多项细节内容。较去年提出的相关建议,是次“更新”调整了登记安排、延长宽限期,亦放宽窗户要求,增加可进行认证的专业人士范畴,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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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少人稠的香港,常年面临住房问题。特区政府重视市民住屋需求,“简朴房”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为改善香港恶劣㓥房(分间单位)的住屋环境,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简朴房”为㓥房的环境提出了最低标准,在房间的高度、卫生、面积等方面都有要求。
在房屋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最新方案中,建议将登记期正式订为1年,期间无登记及无认证的分间单位不可出租;同时把登记期结束后的宽限期,由此前的两年延长至三年。
已登记但未获认证的单位,可在宽限期内订立新租约,但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内不可订立新租约。若期内倒数前6个月时,单位仍未获“简朴房”认证,相关租赁将被视为终止,营运者需赔付租金。
“简朴房”的环境要求更是重中之重。新方案建议,房间面积维持最少8平方米的标准,露面至天花板净高度则最少为2.3米。由于建筑因素,持份者提出的窗户要求较难满足,因而方案放宽相应要求,建议房间的窗户面向四周围封的天井,仍可被视为满足最低标准,但居住空间内需有一扇不少于0.1平方米的可开启窗户。
至于可认证“简朴房”的专业人士方面,包括注册专业建筑师、注册专业测量师及注册专业工程师等,特区政府亦会抽样审核调查。房屋局指,若出租未获“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或在宽限期倒数前6个月内就未获“简朴房”认证的登记单位订立新租约,都属违法,将负刑责。
香港立法会亦举行前厅交流会,讨论简朴房规管等措施。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指出,管理制度正式实施后,可能会有业主铤而走险私自出租不合规单位,政府必须加强巡查执法,避免㓥房地下化;亦应增设举报机制,打击非法㓥房。相关方案即将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讨论,他亦期望可在暑假前通过并刊宪。
业界人士亦纷纷响应措施。香港简朴房经营者协会主席陈显熹对放宽窗户要求的建议表示欢迎,指相信可有效维持简朴房数目,鼓励业主继续经营。他亦认为,为期1年的登记期对业主而言可行,但同样担心政府是否有足够审核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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