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26日电 继香港宣布,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充电宝)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或外置充电器充电,以及不得把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后,澳门昨日(3月25日)也宣布,大部分在澳门营运的航空公司将于4月起,修订及实施行动电源携带及使用规范,包括飞行期间全程禁用行动电源。
为进一步保障航空安全,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大部分于澳门营运的航空公司陆续或即将于4月修订及实施行动电源携带及使用规范。根据新规,行动电源仅可存放于手提行李,严禁置于托运行李舱(可能触发安检复查)、机舱行李架(影响紧急情况处置),飞行期间全程禁用行动电源。若携带损毁、膨胀、召回型号或没有清晰标示容量的行动电源,将可能被安检人员要求弃置。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今年初,一架由韩国釜山飞往香港的釜山航空航班,疑因充电宝起火,致机舱严重烧毁;2月19日,由菲律宾长滩岛直飞上海的菲律宾皇家航空航班上,一名乘客的充电宝突然发生爆炸后起火,导致机舱中弥漫浓烟,航班备降香港机场进行处置;香港航空一架客机3月20日从杭州飞香港途中,亦疑因一个放置在行李架内的外置充电器起火,烟雾蔓延整个机舱,需要紧急转飞福州降落,事件中无人受伤。
鉴于近月多起航空安全事件均由充电宝引发,亚洲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发布有关充电宝的新规,当中大韩航空规定,移动电源应放置于座位前方椅袋,或存放于航空公司提供的透明拉链袋内。带有锂电池的个人电子装置可以携带登机,但尺寸及数量有限制。
3月15日起,所有泰航航班亦禁止使用充电宝或备用电池,同时禁止在航班上给充电宝或备用电池充电。
新加坡航空公司和酷航早前也发布公告表示,自4月1日起,严禁在飞行途中使用飞机上的USB接口给充电宝充电,严禁飞行途中用充电宝给个人设备充电。
香港民航处亦要求,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或外置充电器充电,以及不得把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澳门其后也跟进有关措施。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许凌洁解释,充电宝禁止作为行李托运,原因在于,“托运的行李箱内部环境难以预测,可能会因堆叠、挤压等因素导致局部温度升高,增加充电宝自燃的风险。同时,飞机的飞行姿态变化、行李处理设备的运转等情况下,充电宝也容易受到挤压、撞击等外力作用而发生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至于充电宝能够带上飞机,主要是从危险品角度评估对航空运输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一个规定,但尽管允许充电宝带入航班,内地对其数量、功率和携带方式做了要求。
针对有关事故,香港资深电机及屋宇装备工程师何永业推测,若充电宝曾受过外部冲击如摔落地面,导致内部装置受损,当气压及温度变化时,可能引发自燃情况。
香港有消防安全工程顾问也解释,航机在高空上存在压力,容易令质量不好的行动电源出现膨涨或短路,使用时更会因产生热力量而短路,引起火警。
但日后仍可携带充电宝登机,会否有安全风险?该顾问强调,将充电宝放在座位下,不代表没有短路机会,但相信在有人看管下较放在行李架内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