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3日电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2020年6月维园煽惑非法集结案,被判入狱13个月。他不服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原订去年11月28日开庭处理,但其后取消。司法机构网站最新显示,黎智英的逾期上诉许可申请排期在7月18日开庭审理,为期1天。
黎智英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本案中,黎智英被控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原审法官裁决时指,众所周知黎智英是与“支联会”志同道合的公众人物,当日他现身维园,明显是支持“支联会”,为煽惑公众参与已被警方反对的集会出力,无须多费言词已能达到目的。黎亦在集会前曾受访,表示会参加集会,裁定他罪成,判他入狱13个月。
而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完成第146日审讯后,押后至8月14日开始为期8天的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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