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部门回应鞠婧祎被举报偷漏税
【税务部门回应鞠婧祎被举报偷漏税】3月30日,一张实名举报信截图在网上炸开了锅。就在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发出“最后告知”警告三个月后,这枚“重磅炸弹”终于落地——丝芭传媒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指控艺人鞠婧祎涉嫌偷税漏税。从SNH48的小偶像到“四千年美女”,再到如今的“税务争议当事人”,鞠婧祎的星途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震荡。——3月30日,艺人鞠婧祎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举报材料称其2024年申报收入1100.18万元,实际收入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近88%。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受理核查并启动稽查程序。举报信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仅为1100.18万元。然而,仅2024年6月至12月这半年多时间,她参与的影视、商务等活动就超过20项,保守估计实际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两者相差近4000万元,瞒报比例高达88%。举报材料中包含收入申报表及未申报项目明细作为证据。当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编号:2026-013),表明已正式受理举报并启动稽查程序,同时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事实上,这场举报并非突发,而是丝芭传媒与鞠婧祎长达两年合约纠纷的集中爆发。2024年6月,鞠婧祎单方面宣布与丝芭合约终止,指控公司伪造补充协议、骚扰合作方。丝芭则反手起诉,坚称合约有效期至2033年。2025年12月18日,丝芭发布“最后告知”,警告将实名举报鞠婧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三个月后,举报信终于落地。
举报曝光后,社交媒体上一片哗然。有网友直言:“半年就有5000万,我们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个数,还要偷税,良心不会痛吗?”“明星拍杂志比拍戏还赚,一年5000万只申报1100万,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更让公众愤怒的是,这并非孤立事件。在普通人每月工资条上清清楚楚扣着个税的时候,一些明星网红却想方设法把收入“藏”起来——把劳务报酬伪装成经营所得、通过亲属代持转移收入、甚至干脆隐瞒收入不申报。一位网友的评论获得了高赞:“我们打工人的每一分钱都在交税,明星住豪宅开豪车,反而在偷国家的钱。这不公平!”
鞠婧祎不是第一个因税务问题翻车的艺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范冰冰:从“范爷”到无戏可拍。 2018年,范冰冰被查出在电影《大轰炸》拍摄过程中,通过“阴阳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最终,她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8.84亿元。虽然补缴了巨额罚款,但范冰冰的演艺事业基本停滞,至今在大陆仍无戏可拍。
邓伦:从顶流到火锅店老板。 2022年3月,上海税务局公布邓伦偷逃税款,逃税金额高达4765万元,少缴税款1399万元。尽管他后期主动配合补缴了4455万元,税务局依然对他实施了1.06亿元的罚款处罚。事件发生后,他的社交账号在6小时内被全部封禁,演艺事业瞬间崩塌。曾经凭借《香蜜沉沉烬如霜》红极一时的当红小生,如今已彻底淡出娱乐圈,转行经营火锅店。
从范冰冰到邓伦,再到薇娅、郑爽……这些案例无一不在说明:在税务红线面前,再大的咖位、再高的流量都不管用。
鞠婧祎被举报事件,至少给所有公众人物敲响了警钟。其一,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国家税务部门近年来对高收入群体、特别是演艺人员的税务稽查力度持续加大。据披露,2025年前11个月,全国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这表明,税务监管已不再是“选择性执法”,而是全面覆盖、动真碰硬。其二,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不容推卸。 明星艺人收入极高、社会影响力巨大,本应更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发挥积极示范作用。但现实中,一些明星在高人气、高收入中逐渐迷失,走上偷逃税的歪路。每一分隐匿的收入,都是对社会公平的侵蚀;每一次虚假申报,都是对诚信体系的破坏。
其三,侥幸心理要不得。 在税收大数据面前,任何试图规避纳税的行为都难逃法眼。正如网友所言:“明星半年赚5000万还想着逃税,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得不偿失。”
目前,鞠婧祎方面尚未对举报内容作出公开回应。需要强调的是,现在只是举报阶段,税务部门刚刚受理核查,尚未公布调查结果。在法律上,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都是无罪的,我们不应仅凭一份举报信就给当事人定罪。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已经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纳税不是选修题,而是必答题。对明星来说,与其在税务问题上“动脑筋”,不如老老实实依法纳税——否则,范冰冰和邓伦的今天,就是鞠婧祎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