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22日在社交平台,以《美国法院驳回“香港国安法造成香港仲裁不公”的启示》为题发文。文章指,香港的国际仲裁一直是深受国际认可和信任,根据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 和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 & Case) 联合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香港获评为亚太区第一最受欢迎仲裁地。原文如下:

香港的仲裁裁决不仅可在《纽约公约》的150多个缔约国强制执行,还有与中国大陆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的各项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因此,香港的仲裁可以说是既享有国际优势,也发挥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国家优势。
近日,一宗在美国法院审理,有关确认一份由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件,十分值得大家关注。
2026年2月9日,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正式确认了一份作出于香港、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并且驳回了被执行人以香港国安法导致仲裁不公为由提出的全部抗辩。
该案争议源于一个宏大的商业计划,两名美国人为项目创始人,以一家开曼公司运作,在撒哈拉以南非洲部署通信卫星为当地提供互联网服务。其后,一间英属维京群岛注册公司Bronzelink Holdings投入1.75亿美元取得开曼公司控股权,并提供额外融资额度。与此同时,一间荷兰公司STM Atlantic亦成为股东。
项目后来生变,两位美国创始人声称Bronzelink 实际由一家香港实体控制,而该香港实体又受中国国有资本影响。他们认为有关公司架构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规,所以辞职,并向外媒等第三方披露所谓国家安全风险。
由于该两名创始人及STM违反股东协议,Bronzelink 依据股东协议条款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启动仲裁。经过严谨的仲裁程序后,仲裁庭驳回被申请人全部反诉,并裁定被申请人的一些指控近乎荒谬和毫无法律与事实基础,甚至是武器化国家安全概念。
申请人其后依据《纽约公约》到美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聆讯中,被执行人在抗辩时企图以国家安全问题和《香港国安法》说事。
被申请人声称,《香港国安法》导致其香港律师担心涉及国家安全而退出,直接剥夺了其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再者,若仲裁庭支持中资控制说法可能会触及国安法,所以仲裁庭不可能支持其主张。
此外,他们声称自己是国家安全合规的吹哨人,认为执行裁决实际上是惩罚吹哨行为,有违反美国公共政策。
法院在裁定中驳斥了被申请人的说法,其中以下几点值得大家参考:
第一,法官指出律师退出不等于无法陈述案件。由于被申请人未能解释律师退出如何构成不公,所以不足以构成《纽约公约》下的程序性剥夺。
第二,仲裁庭被国安法吓倒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被执行人根本未能具体地指出任何裁决段落、程序行为或言辞,证明仲裁庭存在偏见。
第三,《纽约公约》下的公共政策例外,仅适用于触犯执行国最基本道德与正义原则的极端情况。由于香港仲裁庭在本案中已明确否定吹哨人叙事,因此法院不会以公共政策为由重新认定仲裁事实。
由此可见,香港仲裁裁决仍然深受国际社会肯定和认同;而《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不只维护了香港的长远繁荣稳定,更不会对仲裁程序的正当性有丝毫消极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