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1日)下午,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公布了大埔宏福苑的长远居住安置方案,建议以公帑收购七座受灾楼宇的业权,总收购成本约68亿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可以提供约28亿元,需要适度投入公帑,现阶段估计约40亿元。特区政府明确表示,此次安排是“特殊个案的一次做法,不会构成先例”。作为法律学者,我认为此方案虽定位为一次性特殊安排,但其背后体现的决策逻辑与人民关怀,仍值得深入剖析。
结构安全与市场失效的现实判断
首先,从专业角度分析,“拆卸重建”是唯一的理性选择。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明确指出,受灾的七座楼宇经评估后已不适宜居住,长远需要拆卸。宏福苑的损毁并非单纯的表面焚烧,而是涉及大厦结构的深层次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所谓的“局部修复”都不过是将风险留给未来的业主。
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承认现有的市场机制已彻底失效。黄伟纶强调,现时没有有效的市场机制帮助业主,需要政府介入。对于一个背负按揭、痛失家园的普通家庭而言,漫长的等待不仅是折磨,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政府将未补价单位定于每平方呎8,000元、已补价单位定于10,500元,较测量师学会早前的估算高出约三分之一。这并非简单的“派钱”,而是政府在计算了时间成本、居民心理创伤以及保险索偿不确定性后,做出的公允裁决。
多元选项与对灾民选择权的尊重
宏福苑方案的亮点,在于其充满人情味的“灵活性”。方案不仅提供了现金收购,更特设销售计划涵盖十个资助房屋项目,透过“楼换楼卷”为业主提供灵活性,让受灾居民有得选择,多除少补。
政府在问卷调查中发现,74%的居民考虑接受政府收购业权,而只有9%坚持原重建。这组数据说明,灾民最需要的是“速度”和“确定性”。根据政府公布的安置选项,居民可选择最快今年9月底入伙的九龙湾盛致苑,也可选择其他合适的绿置居、居屋或其他私人楼宇。让一个急需上楼的长者选择前者,让一个对社区有深厚感情的家庭等待后者,这就是将“以人为本”从口号落实为政策。
此外,方案的精准施策值得肯定。宏智阁没有受大火波及,因此政府购买业权方案并不包括宏智阁。这种差异化处理,避免了公帑的滥用,也体现了对不同受灾程度的区别对待。
公权力介入的正当性与程序保障
在法律层面,有人或会质疑:政府为何要动用68亿元公帑去拯救私人物业?这涉及政府在极端灾难下的“最后责任”问题。
火灾发生后,保险索偿的复杂性成为压在灾民心头的大石。虽然有指火险赔偿上限达20亿元,但保险索偿涉及漫长的举证和法律程序。政府此次收购方案,巧妙地将保险索偿权一并转移给政府。这意味着政府不仅是买楼,更是替灾民“买走了不确定性”。业主无需与保险公司周旋,无需等待漫长的法庭裁决,即可即时获得资金重启人生。
此外,政府要求业主须在8月31日前作出决定,并将组成专队为业主解答疑问。这设定了明确的法律关系变动期限,确保了方案的执行效率,避免社会资源陷入长期的悬而不决。
宏福苑的大火,烧出了香港旧式屋苑管理的沉疴,也烧出了政府应变能力的考卷。虽然政府强调此次安排不会构成先例,但从法律学者的视角看,这份耗资68亿元的方案,其决策思维——以居民福祉为本、以专业评估为据、以多元选项为径——无疑为未来香港处理类似灾害事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座标。支持这个方案,就是支持一个“有为政府”在灾难面前挺身而出,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去填补市场无法修复的裂痕,值得广大市民的支持。
(本文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进会会长、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本文是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