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事件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事件】2月9日,官方通报了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目前,《江南春》图卷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您见过价值近亿的画作,被标价2500元偷卖吗?您相信博物馆院长能将文物鉴定为‘赝品’,再亲手送进拍卖行吗?”2025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预展现场,一幅题为明代仇英《江南春》的画作引发轩然大波——起拍价8800万元的“顶流杰作”,竟与南京博物院1959年受赠的“伪作”同名!随着庞增和后人庞叔令的举报,一场跨越66年、涉及国有文物违规流转、权力寻租与制度漏洞的惊天丑闻,彻底撕开了文博界的遮羞布。1959年,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将家族珍藏的137件“虚斋旧藏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其中包括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卷。这批画作中,仅陈鎏题引首就被鉴定为真迹,其余画作虽未明确定级,但庞家以“守护中华文脉”的初心,拒绝了海外高价收购,选择将文物托付给国家。南博为此颁发捐赠奖状,并承诺“妥善保管,永世传承”。
1961年,原文化部组织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等权威专家鉴定《江南春》,结论为“伪作”,理由是“后段题跋全伪,仿作水平较高”。1964年,南博再次组织复核,结论依旧。两次鉴定均未告知庞家,也未留存详细论证记录,仅以“专家主观判断”定性。这为后续文物被移出“珍品库”、归入“资料品”提供了“合法”依据。
1997年,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兼任江苏省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以“调剂”名义将《江南春》等5幅画作调拨至文物总店。此时,徐湖平的双重身份暴露无遗:他既是文物调拨的审批者,又是接收方的负责人。更荒诞的是,文物总店将《江南春》标价25000元后,保管员张某与男友王某合谋,通过偷改价格标签、冒名购买等手段,以2250元将画作“贱卖”给王某同事陈某某。随后,张某又指使王某谎称画作为“祖传”,以12万元转卖给南京艺兰斋美术馆创始人陆挺——而陆挺,正是徐湖平的“密友”。
2001年,陆挺将《江南春》以6800元标为《仿仇英山水卷》售出,但实际未完成交易。2016年起,陆挺因资金困难,三次将画作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公司。2021年,画作流入字画商朱某手中。2025年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以8800万元起拍,庞叔令发现后举报,画作被紧急撤拍。至此,这幅“伪作”在28年间价格暴涨4万倍,而南博对此一无所知——直到庞叔令起诉,才发现5幅捐赠画作“消失”多年。
2025年12月,国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组,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由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调查发现:
徐湖平:违规签批文物调拨、默许总店销售、纵容内部管理混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被监察机关调查;
省文旅厅、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29名相关责任人被依规依纪处理,5人因去世不再追责。
2026年2月9日,南博发布致歉信,承认“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并承诺整改。
徐湖平的“左手倒右手”堪称权力寻租的经典案例:他利用副院长身份审批文物调拨,再以总店法人代表身份接收文物,最后通过“密友”陆挺完成低价收购。这一链条中,文物从“国有”变为“私人藏品”,再通过拍卖行“洗白”为“市场流通品”,利益差高达4万倍。更讽刺的是,徐湖平退休后仍声称“问心无愧”,甚至对记者说:“你要爱护老人家,就不要问了。”
庞家无偿捐赠文物,却遭遇“鉴伪不告知、处置不通知”的双重背叛。南博历任院长将庞家视为“可以随意拿捏的软柿子”,甚至在庞叔令起诉后,仍以“画作为赝品”为由拒绝归还。这种傲慢源于一种扭曲的逻辑:“1966年文物可能被没收,现在能留在博物馆已是恩赐。”这种思维,彻底击穿了捐赠人与博物馆之间的信任底线。
事件暴露的不仅是个人贪婪,更是整个文博系统的制度失灵:鉴定程序:两次“鉴伪”均无详细论证记录,未留存样本,为后续争议埋下隐患;处置流程:文物调拨未履行公示、留样等规范,审批沦为形式;监督机制:2008年就有42名南博职工联名举报徐湖平,但举报信如石沉大海,暴露出“内部人控制”的顽疾。
徐湖平、张某之流并非“高智商犯罪”,而是利用了制度漏洞与人性弱点。他们的堕落轨迹警示我们: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变成“唐僧肉”;利益一旦冲昏头脑,就会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正如庞叔令所说:“文物是国家的,不是某些人的私产。”
文博界长期存在的“虚假鉴定”“监守自盗”等问题,已严重损害行业公信力。此次事件后,国家文物局需推动立法:明确捐赠人权益:鉴定结果、处置方案必须告知捐赠人,尊重其优先回购权;严惩违法违规:对“指真为假”“低价流转”等行为,提高量刑标准,形成震慑;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专家、机构、个人,终身禁止从事文物相关行业。
《江南春》事件中,最令人心寒的不是文物的流失,而是人性的沦丧:当“守护文物”的使命被“权力变现”取代,当“感恩捐赠”的承诺被“傲慢处置”撕碎,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利益与道德的天平上,我们是否也曾在某个瞬间,放纵了自己的“手”?正如南博致歉信中所言:“教训极其深刻。”但教训的价值,不在于悔恨,而在于改变。唯有管住自己的手,才能守住文物的魂,守住一个民族的文化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