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博事件问责29人 5人去世不再处理
【南博事件问责29人 5人去世不再处理】2月9日,官方通报了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2025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预展现场,一幅题为明代仇英《江南春》的画作引发轩然大波——起拍价8800万元的“顶流杰作”,竟与南京博物院1959年受赠的“伪作”同名!随着庞增和后人庞叔令的举报,一场跨越66年、涉及国有文物违规流转、权力寻租与制度漏洞的惊天丑闻,彻底撕开了文博界的遮羞布。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无偿捐137件“虚斋旧藏古画”给南博,含仇英《江南春》,庞家拒海外高价收购。南博颁发奖状,承诺妥善保管。1961年、1964年,原文化部及南博两次组织鉴定《江南春》为“伪作”,未告知庞家、无详细论证,为文物归入“资料品”提供依据。1997年,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兼任江苏省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以“调剂”名义将《江南春》等5幅画作调拨至文物总店。此时,徐湖平的双重身份暴露无遗:他既是文物调拨的审批者,又是接收方的负责人。更荒诞的是,文物总店将《江南春》标价25000元后,保管员张某与男友王某合谋,通过偷改价格标签、冒名购买等手段,以2250元将画作“贱卖”给王某同事陈某某。随后,张某又指使王某谎称画作为“祖传”,以12万元转卖给南京艺兰斋美术馆创始人陆挺——而陆挺,正是徐湖平的“密友”。
2001年,陆挺将《江南春》以6800元标为《仿仇英山水卷》售出,但实际未完成交易。2016年起,陆挺因资金困难,三次将画作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公司。2021年,画作流入字画商朱某手中。2025年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以8800万元起拍,庞叔令发现后举报,画作被紧急撤拍。至此,这幅“伪作”在28年间价格暴涨4万倍,而南博对此一无所知——直到庞叔令起诉,才发现5幅捐赠画作“消失”多年。
2025年12月,国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组,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由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调查发现:
徐湖平:违规签批文物调拨、默许总店销售、纵容内部管理混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被监察机关调查;
省文旅厅、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29名相关责任人被依规依纪处理,5人因去世不再追责。
2026年2月9日,南博发布致歉信,承认“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并承诺整改。
徐湖平“左手倒右手”是权力寻租经典案例:他用副院长身份批文物调拨,以总店法人代表身份接收,再通过“密友”低价收购,文物经拍卖“洗白”,利益差达4万倍,退休后还称“问心无愧”。庞家无偿捐文物,遭“鉴伪不告知、处置不通知”背叛,南博历任院长傲慢对待,以“赝品”为由拒还。徐湖平等人利用制度漏洞与人性弱点堕落,警示权力需监督,正如庞叔令所说,文物是国家的。
文博界长期存在的“虚假鉴定”“监守自盗”等问题,已严重损害行业公信力。此次事件后,国家文物局需推动立法:明确捐赠人权益:鉴定结果、处置方案必须告知捐赠人,尊重其优先回购权;严惩违法违规:对“指真为假”“低价流转”等行为,提高量刑标准,形成震慑;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专家、机构、个人,终身禁止从事文物相关行业。
《江南春》事件中,最令人心寒的不是文物的流失,而是人性的沦丧:当“守护文物”的使命被“权力变现”取代,当“感恩捐赠”的承诺被“傲慢处置”撕碎,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利益与道德的天平上,我们是否也曾在某个瞬间,放纵了自己的“手”?正如南博致歉信中所言:“教训极其深刻。”但教训的价值,不在于悔恨,而在于改变。唯有管住自己的手,才能守住文物的魂,守住一个民族的文化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