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9日电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高等法院在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成;并于2月9日上午10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判刑,法官颁布了共有四十七页的判刑理由书,黎智英判囚二十年,其他八位被告判囚六年三个月至十年。
香港新民党表示,黎智英是首位根据香港国安法四大核心罪行之一“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遭起诉的人士,案情相当严重。长达156日的审讯过程公开透明,反映香港司法机关的专业性及严谨性,彰显香港法治精神,量刑适合,能反映案情的严重性,新民党支持法院量刑判决。
新民党强调,法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坚固基石,香港向来是法治社会,遵从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一国两制”下,司法机关依照基本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整个审讯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香港法官的专业公正,充分彰显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和优良法治环境。在香港国安法的高水平安全护航下,香港将实现高质量发展,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图谋均不可能得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