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哥去世 弟弟请假奔丧被辞
【亲哥去世 弟弟请假奔丧被辞】近日消息,员工乔某因亲哥哥病危去世请假奔丧,竟被无情辞退!这一事件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舆论的湖面激起了千层浪,让人们不禁对企业的人文关怀问题展开了深刻反思。2023年4月8日,乔某入职某养老中心,担任厨师一职。同年8月19日,乔某的亲哥哥病危,他通过微信向后厨经理高某请假15天,但高某表示无法批准这么长时间的假期。随后,乔某提出可以申请不带薪的假期,高某仍未同意。8 月 20 日晚,噩耗传来,乔某的哥哥去世了。他强忍着悲痛,立即向高某发微信请假,说明自己需要紧急回家奔丧,准备次日一早坐火车离开。8 月 25 日下午,乔某在返回途中再次向高某发微信,告知自己正在回京的路上,明天就可以上班。可谁能想到,等来的却是高某冷酷的回复:“下周一找你写辞职信,明天不用进公司。”8 月 28 日,养老中心更是直接向乔某发送了辞退信,理由竟是乔某在请假期间未告知病危人员与自己的亲属关系、未出具医疗卫生部门诊断结果、公司未做好相应工作安排且未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
这一系列操作,简直让人寒心!在亲人离世这样人生最痛苦、最需要陪伴和安慰的时刻,乔某仅仅是想请个假回去送哥哥最后一程,却遭到了如此冷漠的对待。养老中心作为服务老年人的机构,本应更懂得人情冷暖,更具备人文关怀精神,可他们的做法却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实在是令人发指。
乔某认为某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经仲裁后诉至法院,请求某养老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北京三中院审理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惩戒严厉,须综合多方面审查合理性。乔某因亲哥病危去世请不带薪事假,单位未准,事后以擅自离岗等为由解雇,有违公序良俗,无其他合法解除事由,某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北京三中院对本案终审后判决某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乔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余元。
无独有偶,这样的冷漠事件并非个例。在江西,有一位女子也遭遇了类似的悲剧。她的亲人去世,她向公司请假回家奔丧,结果却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公司似乎完全不顾及员工的情感需求,只看重所谓的“工作安排”和“规章制度”,将员工的合理诉求抛诸脑后。还有上海的一名员工,父亲病危住院,他心急如焚地向公司请假回去照顾父亲。然而,公司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了他的请假申请,甚至在他擅自离岗去医院看望父亲后,将其开除。这些事件都反映出,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面对家庭突发状况时,往往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企业的冷漠管理让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现行《劳动法》中的丧假政策制定于 40 年前,当时的社会家庭结构和现在有着很大的不同。如今,家庭结构日益多元化,兄弟姐妹、祖辈等与劳动者之间的亲密关系越来越常见。然而,现有的丧假政策却并未将这些常见亲密关系纳入其中,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些情况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丧假权益。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多地已经有了一些积极的判例。比如上海、山东等地,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已经支持将“密切扶养关系的同胞”纳入合理事由,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政策修订的希望,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对丧假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当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事件中,北京三中院终审判决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乔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7000 余元。然而,这一赔偿金额却被不少人指“震慑力不足”。对于企业来说,7000 元可能只是九牛一毛,根本无法对其形成有效的威慑,难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而且,劳动仲裁周期长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像江苏的李女士,她遭遇了不公正的辞退后,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这一仲裁过程却耗时半年之久,让她身心俱疲。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她不仅要承受经济上的压力,还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最终,部分劳动者因为耗时太长而选择放弃维权,这无疑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一种纵容。
企业的人文关怀是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一个缺乏人文关怀的企业,就像一艘没有灵魂的船,在市场的海洋中难以长久航行。希望这起事件能够给广大企业敲响警钟,让他们认识到人文关怀的重要性,不要再让类似的悲剧上演。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快政策修订的步伐,完善劳动仲裁机制,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有温度的就业环境。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的职场能够充满更多的温情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