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举报家委会3年收10多万元班费
【家长举报家委会3年收10多万元班费】2月6日消息,重庆一位初三学生家长实名举报班级家委会3年收取超过10万元班费,引发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委会职能异化、收费乱象的广泛争议,当地教委已介入调查。家长刘京举报称,孩子就读于重庆市巴蜀中学桂花园校区初中部,全班约40名学生,2025年单年家委会就收取每人2000元班费,3年累计收费超10万元。收费名义为购买教辅资料(如化学《启航》58元/本、英语《高分突破》89元/本),然而,相关收费行为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既未按照应有的折扣标准收费,又无法提供折扣凭证,且收费频次极为频繁。在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这段时间里,家委会以“复习阶段资料费用增多”“班费出现超支情况”等理由,先后4次向每名学生收取500元费用。更为关键的是,家委会在收费前既未提前公示预算安排,也未征求家长们的意见。
收费通知中“家委会决定收取”这样简单生硬的措辞,再搭配上微信群内直接扫码付款的便捷操作,使得原本倡导的“自愿原则”完全变了味,异化成了“集体绑架”的尴尬局面。一位家长满脸无奈地表示:“看到其他家长都交了,我们哪敢不交啊?”还有像刘京这样的家长,明确表示家庭经济存在困难,此类频繁的收费无疑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刘京向记者提供的证据表明,负责此次收费事宜的是班级家委会,并且最近一次收费发生在2026年1月21日,“各位家长,距离上个月交的班费已经全部超支用完,因为复习阶段各种资料费用较多,所以费用用的(得)很快,家委会决定(向)每个同学再收500块钱的班费。”
这种“软强制”并非个例。2022年,安徽铜陵某中学家委会以“方便家长”为由,按每人2000元标准收取班费,总额超8万元,用于教材缴费、学习开支等活动。尽管校方声称“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但家长投诉后,教体局调查发现,收费未经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且存在“家长被代表”的情况。类似案例中,家委会往往以“集体利益”为名,将个别成员的决策强加于全体家长,甚至通过“多数人压力”迫使异议者沉默。
家委会虽声称“公开透明”,但实际运作中,资金管理漏洞百出。刘京提供的班费明细显示,费用主要用于购买教辅资料(如化学《启航》58元/本、英语《高分突破》89元/本)和文印费,但未提供折扣凭证或采购合同。以2025年12月的一次收费为例,家委会称支付“自主资料费”6660.13元,但未说明资料名称、数量或供应商信息。这种“粗放式”管理,让家长对资金去向产生强烈质疑。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家委会将班费用于非教学支出,甚至沦为“小金库”。2019年,湖南郴州某中学家委会用班费宴请教师并赠送红包,被教育局认定为“腐败行为”;2023年,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家委会以“国防教育费”“研学活动费”等虚构名目,向每人收取263.3元,被教育局责令退款。这些案例表明,家委会的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极易滋生滥用资金、以权谋私等问题。
班费乱象的背后,是家委会与校方责任的模糊边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家委会的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支持教育工作、沟通家校关系”,但并未赋予其收费和管理资金的权力。然而,现实中,校方往往将班费管理“甩锅”给家委会,以“自治”为由回避监管责任。
在刘京的案例中,班主任明确表示“班费全由家委会自治,自己不过问、不管钱”;校方则以“已放寒假”为由,拖延调查进度。这种“不作为”态度,实质上是对家委会乱收费的默许。类似地,安徽铜陵案例中,校方声称“班费收支不经过教师”,但家长质疑:若没有校方授意,家委会何以敢如此大规模收费?校方与家委会的“默契”,让班费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灰色地带”。
班费乱象引发网友强烈共鸣。在社交媒体上,许多家长分享自身经历:“孩子小学6年,班费收了2万多,最后连收据都没有”“家委会用班费给老师买礼物,不同意就被踢出群”。这些吐槽反映出公众对班费管理的普遍担忧:家委会是否已从服务者异化为“权力中介”?班费是否成为个别成员谋取私利的工具?
法律专家指出,家委会收取大额班费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须经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批准,且只能由学校收取或代收。家委会作为民间组织,无权自行设定收费标准或管理资金。其越权行为,不仅加重家长负担,更涉嫌违法。
要根治班费乱象,需从制度层面明确家委会与校方的权责边界。首先,教育部门应出台细则,禁止家委会以任何名义收取班费,所有教学相关费用须由学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其次,建立家委会选举和述职制度,确保其成员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并向家长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最后,对违规收费行为实施“零容忍”,除责令退款外,还应追究校方管理责任和家委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是民生工程,不容“灰色收费”侵蚀。家委会的初衷是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而非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唯有将班费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才能让家长不再为“被自愿”买单,让教育回归纯粹的公益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