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虎司机撞倒持刀歹徒被认定见义勇为
【路虎司机撞倒持刀歹徒被认定见义勇为】2026年2月3日,"路虎司机撞倒持刀歹徒被认定见义勇为"话题登上百度热搜,引发全网关注。这起发生在河南郑州的惊险事件,见证了普通市民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勇气与担当,也彰显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坚定支持。2025年11月12日,在郑州某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前,一名男子手持长刀与民警对峙,现场情况十分危急。持刀男子情绪激动,一步步逼近执勤民警,对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驾驶路虎越野车的过路司机贾先生见状,果断驾车将持刀者撞翻在地,持刀者倒地后被民警顺利制服。事发后,被撞男子被救护车拉走,经救治无生命危险。
2026年1月16日,贾先生收到了郑州市颁发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他的行为获得官方正式认定。贾先生回忆当时场景时表示,他观察了约10分钟,确认不是演习后,才决定开车协助民警制服持刀男子。"当时持刀者手持长刀,一步步逼近执勤民警,现场情况十分危险。我在一旁观察了几分钟,确认不是演习后,就果断开车协助民警将其撞倒,完全没想到后续会获得这份荣誉。"
事件处置结束后,警方曾告知贾先生,持刀歹徒需承担其车辆维修费用。贾先生的路虎车前引擎盖被男子砍了一刀,修车费用约6000元。但当他了解到歹徒家境普通、经济条件困难后,主动放弃了索赔,自行承担了修车费用。"考虑到对方家里情况不太好,换位思考后,就决定自己承担这笔费用,也不想给对方家庭再添负担。"
2026年1月,贾先生还获评"新乡好人"荣誉称号。他表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并非偶然,十年来他一直坚持做好事。"这十多年里,我经常去看望70多岁的独居老人,在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后,也会主动报名成为志愿者,尽自己所能贡献力量。"对于收到见义勇为认定书和"新乡好人"称号,贾先生坦言,这些荣誉给了他莫大的肯定与鼓舞,"这些荣誉不是终点,而是起点,让我更有动力去做更多传递正能量的事。"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为贾先生的勇敢举动点赞,亲切称他为"正义的路虎大哥"。有网友评论道:"勇撞歹徒是侠骨,放弃索赔是柔肠,这才是真正的大写的人。"
从法律层面看,贾先生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面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持刀男子袭警属于"正在进行的致命侵害",贾先生撞人是为了制止伤害,主观上没有恶意,造成的后果也在可控范围内,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关于见义勇为行为边界的讨论。有观点认为,驾车撞击本身具有较高风险,见义勇为需在法律框架内行动。但贾先生的行为并非鲁莽冲撞,而是先倒车调整角度随后精准撞击,既有效制服了嫌疑人,又避免造成致命伤害和伤及无辜群众,体现了见义勇为既"敢为"又"智为"的特点。
贾先生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很多人,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勇敢,更因为他让我们看到:见义勇为从来不是英雄的专属,而是每个普通人在面对危险时,都能做出的正义选择。他不是专业的执法者,却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他有权利要求合理赔偿,却因体谅他人而主动放弃。更重要的是,官方对他见义勇为的认定,也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支持正当防卫,鼓励见义勇为,绝不允许"法向不法让步",更不会让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
这起事件再次证明,在危急时刻,普通人的挺身而出能够挽救生命、维护正义。贾先生的勇敢与善良,不仅保护了现场民警和群众的安全,也为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正能量。他的行为值得肯定,他的精神值得学习,他的故事值得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