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螺母被认定枪支散件 五金厂老板获刑
【螺母被认定枪支散件 五金厂老板获刑】2022年6月24日凌晨5点,珠海警方突袭马建的五金厂,带走1977个标有“铁头子”的螺母。经鉴定,其中1746个被认定为AR-15步枪的枪管螺母,属于“枪支散件”。马晓强作为厂子实际经营者,因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刑事拘留。2025年,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一审判决马晓强有期徒刑四年,其当庭提出上诉,二审至今未决。马建坚称,这批螺母是应常州玩具商要求定制,用于玩具水弹枪,且对方提供了设计图纸和安装视频。他展示的网购平台截图显示,同款螺母在多家店铺公开销售,用途标注为“玩具配件”。然而,警方鉴定报告指出,涉案螺母与AR-15枪管螺母“结构、尺寸基本一致,能实现互换”,具备“散件专用性”。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对“枪支散件”的界定。
鉴定结论冲突在于警方依据《枪支散件检验方法》,查明涉案螺母与AR-15枪管螺母高度相似,可互换使用,属于“专用散件”。但第三方鉴定却不一样,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认为,该螺母为“金属紧固构件”,国内外枪械资料中均无此类结构作为主要配件的记载,应属辅助配件。
警方侦查实验显示,涉案螺母安装后虽出现卡壳,但经调整可击发,证明其“具备击发能力”。辩方指出,试验螺母未抛光、丝口有毛刺,导致安装不顺,且与原枪螺母规格不同,不能证明其“专用性”。
检方认为,马晓强通过1688平台向涉枪案嫌疑人叶某某供货,应知螺母用途。辩方提供聊天记录显示,马晓强曾多次向客户确认螺母用于玩具,并收到安装视频和图片。
现行法律对“枪支散件”的定义依赖“专用性”和“功能性”,但未明确辅助配件与主要零件的界限。例如,浙江高院在类似案件中曾强调,若零件未对境内公共安全造成直接威胁,且犯罪所得与正常商业利润相当,应考虑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较小。本案中,螺母作为通用零件,在民用市场广泛流通,未经改造前不应被认定为枪支散件。
马建的五金厂因未及时更新对枪支零件管理政策的理解,导致合规生产陷入刑事风险。南通作为全球最大枪用瞄准镜生产基地,当地警方曾多次下发AR-15零部件图谱,但马建称“图谱标注模糊,部分零件状态为‘不确定’”。这反映出,基层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知与执法标准存在信息差。
一审法院虽认定马晓强“情节严重”,但最终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四年),体现对案件特殊性的考量。然而,辩方指出,类似案件中,宁波商人陈海波因生产30余万件零配件被改判十年半,量刑差异引发对“同案不同判”的质疑。司法机关需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避免机械适用法律。
马建的砖红色沙发褪色了,但他的坚持未褪色。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司法公正的考验。当法律条文遭遇现实复杂性时,唯有通过公开辩论、第三方鉴定和量刑规范化,才能让正义既“看得见”又“经得起推敲”。正如马建所说:“我们只是做小零件的,怎么会想到会碰上枪?”这场风暴过后,人们更期待:法治的阳光能照亮每一个“模糊地带”,让普通人的生存权与公共安全不再非此即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