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已故创始人两女儿争举办者身份
【高校已故创始人两女儿争举办者身份】西安翻译学院——这所由著名民办教育家丁祖诒于1987年创办的本科高校,目前正深陷一场源自其家族内部的激烈风波。其核心,正是创始人丁祖诒2012年突然病逝后留下的权力与资产空白:他未留下任何遗嘱,也没有指定事业的继任者。2026年1月,这场持续数年的纠纷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原来,创始人三女儿丁梦等人提起的诉讼,在一审中全面败诉,她们随即提出上诉,使得“高校已故创始人两女儿争举办者身份”这一话题登上热搜,也将民办学校复杂的继承问题暴露无遗。
一切矛盾的激化,始于一份可疑的公证书。2018年,即父亲去世六年后,丁梦在学校档案中发现了一份编号为“(2012)西雁证民字1765号”的继承权公证书。这份文件载明,二女儿丁涛和三女儿丁梦均“自愿放弃”继承父亲在西安翻译学院投入的超过2000万元办学资金,所有权益由大女儿丁晶一人继承。正是这份文件,让丁梦开始质疑姐姐丁晶获得学校举办者身份的合法性。但戏剧性的是,西安市雁塔区公证处随后明确表示,该处“从未出具过上述公证书”。丁梦称,当时二姐丁涛在澳大利亚重病卧床,不可能签署此文件,自己也从未签署过放弃声明。这份被多方指认为伪造的关键凭证,究竟从何而来,至今仍是悬案。
然而,法院的判决却与这份假公证书的戏剧性影响形成了反差。2025年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丁梦等人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法院的核心认定有两点:首先,丁晶成为举办者与那份假公证书“无关”。判决指出,丁晶的身份是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合法取得的;多位原校领导也出庭证明,丁祖诒生前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希望由丁晶接班。其次,也是更关键的法律定性——丁祖诒投入的超过2000万元办学资金,已属于学校的法人财产,而非其个人遗产。由于西安翻译学院章程明确规定是“非营利性”机构且“举办者不要求合理回报”,因此法院认为这笔投入及可能产生的“合理回报”均不属于可继承、可分割的遗产范围。
案件的复杂性远不止于姐妹对立。在诉讼过程中,丁梦等人一度以“为了家庭和睦”为由申请撤诉,却因一位新原告的加入而被法院驳回撤诉请求。这位新原告正是丁祖诒的前妻、三姐妹的生母杨存珠。作为法定继承人,她的加入使诉讼变成了“必要共同诉讼”,让这场家庭纠纷在法律程序上已无法轻易平息。
这场风波,表面是家庭内部对“举办者身份”这一管理权的争夺,实质上触及了中国民办教育一个深层的法律困境。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身份属于一种需要审批的“行政许可”,不能像普通财产一样自然继承。另一方面,创始人巨大的前期投入及其所创造的办学积累(西安翻译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超过2万人,年学费收入估算可达数亿元),其权益归属在创始人离世时变得异常模糊。正如法律学者所指出的,这是“整个中国民办教育院校所面临的共性问题”。
目前,丁梦等人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们在上诉状中质疑一审程序的公正性,并坚持认为伪造公证书是丁晶获取举办者身份的关键。而校方则表示尊重一审判决,并希望风波早日平息,以便将全部精力投入办学。这场始于家庭、牵涉巨额资产、关系两万余名师生未来的纠纷,其终审判决不仅将决定丁氏家族的命运,更可能为全国众多面临“接班”问题的民办学校,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