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岁女孩遭虐亡案继母被执行死刑
【12岁女孩遭虐亡案继母被执行死刑】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震动全国的案件作出了二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中,一名12岁的女孩刘某琪长期遭受非人虐待后惨死。福建省高院裁定,维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孩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驳回了许金花及其生父刘江的上诉。法院的通报用词罕见地严厉,指出两人的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应依法从严惩处”。
案件的细节令人发指。刘某琪的噩梦始于继母许金花的长期虐待。2020年以来,她遭受了包括殴打、捆绑挨饿,甚至被开水烫伤等持续不断的折磨。生父刘江非但没有保护女儿,反而成了帮凶。他明知许金花的暴行却选择纵容和放任,甚至在许金花抱怨时,发信息建议“把她捆得死死的”,还主动网购了约1600片泻药给琪琪服用。最黑暗的时刻发生在2023年12月,琪琪被许金花关在自家卫生间长达17天。在此期间,她继续遭受饥饿、寒冷、殴打,最终在极度的痛苦中停止了呼吸。法医鉴定显示,琪琪的死因是在长期营养不良基础上,因外伤、感染、饥饿和寒冷等因素导致的急性循环功能衰竭。
2025年4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继母许金花在长期的虐待之外,末期的暴力行为已明显表现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因此以故意杀人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而对于生父刘江,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许金花和刘江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的核心争议点,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刘江的量刑上。福建省高院在11月的宣判中明确指出:“刘江系被害人刘某琪的法定监护人,未履行法定监护职责,采取殴打等手段参与加害刘某琪,纵容、放任继母许金花实施虐待、伤害刘某琪的行为,主观恶性深,原判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 然而,由于刑事诉讼法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二审法院无法直接加重对刘江的刑罚。因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同时宣布了一个重要决定:针对刘江的量刑不当问题,福建省高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这一决定给了被害女孩的生母白女士一丝微弱的希望。自女儿遇害后,她一直在为刘江能得到应有惩处而奔走。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她坚定地表示:“关于刘江,哪怕还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牢牢抓住。” 她无法接受,自己孩子的生命,只换来了生父五年半的牢狱之灾。白女士曾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刘江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但未被采纳。如今,由法院主动启动的审判监督程序,成了她寻求正义的新途径。据最新消息,针对刘江的再审已于2025年12月23日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目前,对继母许金花的死刑裁定,已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这起案件以其极端残忍的情节,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监护职责以及家庭暴力法律边界的深刻反思。它残酷地揭示,当最应提供庇护的“家”成为暴力的温床,当监护人化身为加害者,年幼的生命将陷入何等绝望的境地。刘某琪的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破碎,更是对整个社会保护网的沉重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