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岁女孩遭虐亡案继母被执行死刑
【12岁女孩遭虐亡案继母被执行死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金花故意杀人、虐待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许金花死刑。2026年1月20日上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许金花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监督。执行前,许金花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此前据报道,福建莆田12岁女孩琪琪(化名)在家中被虐待致死,之后,她的继母许某花、生父刘某先后被警方抓获。2025年4月,一审中,许某花被判死刑,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许金花和刘江均提出了上诉。二审庭审时,刘江既没有表达忏悔和歉意,也没有流露出认罪态度,反而哭着为许金花求情,认为不应该判许金花故意杀人,且死刑过重。琪琪生母白女士回忆,刘江这一举措让庭上不少人感到意外。11月11日,福建高院对该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了对琪琪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至于琪琪生父刘江,该院认为原判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量刑畸轻,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12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害女孩琪琪(化名)的生父刘江的刑责问题进行了再次审理,当庭宣判了结果,对原审被告人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许金花的行为,连野兽都不如。她利用了母亲角色的缺位,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却把一个原本应该充满呵护的家,变成了孩子的人间炼狱。
最让人痛心的是孩子的状态。在邻居和老师的回忆里,这个12岁的女孩在生前已经瘦得脱了相,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瑟缩。她不仅要承受身体的剧痛,还要在这个本该最安全的地方,时刻提防着“下一次暴行”的到来。这种恐惧,比死亡更可怕。
许金花被执行死刑,消息一出,全网刷屏的是“大快人心”、“死有余辜”。这种朴素的正义感,是社会良知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这种泯灭人性的暴行,如果不判处死刑,不仅无法告慰亡灵,更无法抚慰生者,无法震慑潜在的犯罪者。法律如果不能成为保护弱者的盾牌,那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最高法的复核裁定,体现了国家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许金花个人的审判,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更不是继母发泄兽欲的工具。任何试图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行为,都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当我们为正义的实现而欢呼时,内心深处却涌起一股巨大的虚无感。
因为正义来得太晚了。那个才12岁的小生命,那个还没来得及看清世界美好、还没来得及长大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死刑可以结束恶魔的生命,却无法让枯萎的花朵重新绽放。这是一种无法弥补的遗憾,是司法胜利背后永远的伤痛。
在许金花被执行死刑的今天,我们不能只盯着刑场上的那个女人,还必须把目光投向更广阔的社会角落。在这起悲剧中,许金花是凶手,但谁是帮凶?是那个长期缺位的生父?是那些虽然有所察觉却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邻居?还是那个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在案发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女孩身上的伤痕、深夜的哭嚎、异常的消瘦,其实都是求救信号。但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继母难当”被妖魔化的同时,也往往伴随着对家庭内部暴力的漠视。
“这是人家的家事,我们不好插手。”“后妈打孩子,虽然狠了点,但也是为了教育。”这种冷漠和纵容,在无形中为许金花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让她的恶行在隐蔽的角落里肆意滋长,直到无可挽回。
今天的执行现场,许金花与近亲属进行了会见。我们不知道在那最后的时刻,她是否有过哪怕一丝的悔恨?还是依然在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无论她作何表现,都无法改变她必将下地狱的事实。
随着一声枪响,许金花的罪恶被终结了。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绝不是终点。中国有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有数以百万计的重组家庭。在这些孩子的身后,是否还潜伏着看不见的“许金花”?
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事后的严惩,更是事前的预防。我们需要更敏锐的强制报告制度——当老师发现孩子身上有不明伤痕时,能不能不再只是口头询问,而是必须报警?
我们需要更强大的社区干预机制——当邻居听到深夜的哭嚎时,能不能不再选择关窗忍耐,而是敲开那扇紧闭的门?我们需要更完善的家庭评估体系——在重组家庭形成之前,能不能对监护人的心理健康和品行进行更严格的筛查?
只有当法律的利剑高悬,当社会的监督之眼无处不在,当每一个成年人都不再对儿童的苦难视而不见,我们才能真正筑起一道保护孩子的铜墙铁壁。2026年的这个冬日,莆田的风很冷。但我们希望,这阵风能吹醒更多人的良知。那个12岁的小天使,一路走好。这一世你受苦了,愿你在天堂里,能遇到真正爱你的人,能吃到甜甜的糖果,再也不会有疼痛,再也不会有恐惧。而我们活着的人,请记住这枪声。它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警醒: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未来。别让正义总是迟到,别让下一个“许金花”有机会举起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