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6日电 1月16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为广州南沙小鹏电动汽车陈列室。香港中通社图片
《管理办法》旨在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管理原则。
在全渠道方面,覆盖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源头环节,重点推行“车电一体报废”制度,防止废旧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在全链条方面,明确生产、销售、维修、拆解、回收及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破解过去“正规企业吃不饱、小作坊高价截流”的行业困局。
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中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实施“数字身份证”制度。每块电池通过唯一编码,关联其从生产、装车、使用到回收、再生的全过程信息,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这是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制度创新。
据官方数据,去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662.6万辆和1649万辆,保有量已超3689万辆。研究机构预测,到2030年,当年退役电池量将突破100万吨。每块电池都是一座“小型金属矿”,蕴含锂、钴、镍等战略资源。若缺乏规范管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易引发火灾、污染等安全风险。
《管理办法》还强化刚性约束,对未履行回收责任、违规处置或瞒报电池信息等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明确执法主体,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