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2日电台北消息:1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重罪,驳回其此前提出的抗告。同时,法院裁定4人不能再因羁押提出抗告。
柯文哲。香港中通社图片
这意味著柯文哲等4人确定被羁押3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将在看守所过年。
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的柯文哲日前再被裁定羁押禁见。10日,柯文哲决定委任律师提出抗告,抗告状当天中午送交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将另外3名收押被告的抗告状一并送至台湾高等法院。
柯文哲抗告理由为,本案所涉图利罪、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调查完毕,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证人“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系证人,且其仅涉政治献金案,未返台接受侦讯与本案不产生影响。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柯文哲等4人虽否认犯罪,但有证据可作为佐证,足以认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并伴随高度逃亡及串证灭证的可能。且柯文哲等人涉犯重罪,罪名数量亦不少,如全部定罪,未来刑责可能更重,更增加逃亡及串证灭证的可能。考量柯文哲等人的身份、地位、经济等情况后,认定仍有羁押必要,因此驳回抗告。
据此前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柯文哲涉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政治献金公益侵占等案,2024年12月26日,宣布起诉包括柯文哲在内11人,并对柯文哲求处28年6个月有期徒刑。柯文哲表示不认罪,否认检方指控的多项罪名。此后柯文哲曾两度交保获释,但检方两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本月2日第三次开庭,最终裁定将柯文哲等4人全部羁押禁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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