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名专家因送餐延误身体不适拒评标
【4名专家因送餐延误身体不适拒评标】在封闭的评标室内,一次迟到的午餐,竟引发了一场牵动政府部门的严肃处置。2026年1月9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悄然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将几天前一桩发生在评标现场的“意外”公之于众。这份名为《关于4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身体出现不适症状送医救治情况的通报》的文件,讲述了四名专家因送餐延误出现不适、拒绝继续工作,最终全体被“请出”省级专家库的全过程。这起事件迅速发酵,不仅因为其过程离奇,更因为它以一纸官方通报的形式,向所有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们敲响了关于责任与健康的警钟。
事件的经过,在通报中得到了清晰的还原。时间回到1月4日,当时一场跨省远程项目评标正在紧张进行。四位被随机抽取的专家——郑某某、吴某某、刘某某、曹某某,在封闭环境中专注工作,等待午餐。然而,由于送餐员“送错了地方”,午餐未能按时送达。这看似不大的插曲,直接导致了后续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因送餐延时,四位专家自称出现了“低血糖、头晕等不适症状”,并因此认定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评标职责”。他们随即提出了一个明确要求:呼叫救护车,进行医疗救助。
颇具戏剧性的是,现场工作人员在午餐送达后,首先安排专家们就餐。但就餐后,四位专家坚称症状“未有缓解”,并且“坚持要求120急救服务”,明确拒绝重返评标岗位。面对这一局面,评标现场的工作人员只能依照专家的要求,呼叫救护车将他们全部接离,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救治。而根据通报,这四位专家在医院“予以救治后自行离开”。评标工作并未因此中断,招标人紧急重新抽取专家,才最终完成了当天的项目评标。
事件本可就此平息,但官方的处理才刚刚开始。2026年1月9日,青海省数据局经过研究,发布通报并作出最终决定:不再聘任这四位专家为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并将其调整出库。这份措辞严谨的通报,看似平静地陈述事实,实则传递出异常严厉的态度。官方的决定,并非仅仅基于专家们因身体不适而中断工作这一表象,其背后有着多重考量。
首要的,是公众对于事件真实性与专家职业态度的巨大疑问。一顿饭的延误,是否足以导致四名成年人同时出现严重到必须中断重要公务、并坚持呼叫急救的低血糖症状?为何在就餐补充能量后,症状仍“未有缓解”?这些疑点,通报并未给出医学鉴定,却直接导向了组织处理。更重要的是,评标工作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巨额资金与重大项目,其严肃性、保密性和连续性要求极高。专家一旦接受委托,便肩负着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公正完成评审的法定责任。以送餐延误为由集体拒绝履职,无论原因为何,都已实质上影响了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暴露出其在应对突发状况、履行岗位职责上的重大缺陷。
官方的处理决定,有着坚实的法规依据。无论是国家层面的《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还是《青海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入库专家必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青海省数据局在通报中援引相关条款,指出对于“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专家,应在发现后30日内解除聘任关系并调整出库。这四名专家的表现,让管理部门认定他们“不再符合”能够承受评标工作压力、确保评标质量的身体与心理条件。将他们解聘出库,并非惩罚,而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必要管理,是对评标专家库整体质量与信誉的维护。
此事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评标专家管理中的深层问题。通报在结尾部分,特意向所有在库专家发出了郑重提醒:评标工作“责任重、强度高”,时常需要加班甚至隔夜评标,对专家的健康状况要求极高。专家自身的健康,是保障评标活动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管理部门警示,若专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应及时主动申请退出;若隐瞒健康状况,在评标时发生意外,后果将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这番告诫,将“身体健康”从一项普通的入库条件,提升到了关乎职业责任与公共项目安全的高度。
由一顿迟来的午餐引发的这场“评标中断风波”,其结局远超一场简单的服务纠纷。它以一种近乎“黑色幽默”的方式,暴露出个别专家模糊的职业边界感和脆弱的责任契约精神。最终,官方以零容忍的姿态,用一纸解聘令,维护了专家库的严肃性与评标制度的刚性。这起事件留下的思考是深长的:在任何一个专业领域,专家的头衔不仅代表着学识与经验,更意味着在关键时刻能够坚守岗位、扛起责任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