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开辅助驾驶高速上睡20多公里
【司机开辅助驾驶高速上睡20多公里】2026年1月1日14时许,湖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三支队西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衡邵高速35公里处(西往东方向),一辆小车撞上了右侧护栏,车辆严重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人邹某独自驾车从邵阳前往衡阳,途中他开启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后竟睡着了,直至车辆继续行驶了20多公里方向偏移撞上了右侧护栏。面对民警询问,邹某承认:"开了辅助驾驶,没看路。打瞌睡了,眯了一下。"这起事故并非个例。1月7日,湖南高速警察再次公布一起类似事故:一名零跑车主驾驶新能源汽车,开启辅助驾驶后打瞌睡长达20公里撞上护栏。执法记录仪中,该车主在接受民警询问时承认:"开了一个晚上,就开了辅助驾驶,应该睡了20多公里。"
随着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的进步,其带来的便利性成为不少驾驶人在驾车途中的好帮手。然而,少部分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便当起了甩手掌柜,最终引发了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危险。
湖南高速交警提醒,"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如果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也一定要时刻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要全程保证自己对车辆的操控,不要过多地信任自动驾驶以及辅助驾驶的系统。遇雨雾沙尘恶劣天气,更要谨慎驾驶,降低车速、保持车距,严防发生追尾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都还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脱手脱眼",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一旦出事,还可能面临着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在涉及辅助驾驶事故的法律责任划分方面,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兵表示,目前的技术发展现状,所有车企宣传中的智能驾驶,包括NGP、NOP、ACC等,还是归类为辅助驾驶,不能代替人,也不能完全代替人对于车的操控。所以,如果在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之后,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除非能证明是车辆失控,否则,驾驶员或多或少都要承担过错责任。
类似的事故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2025年10月,杭州高速交警在临金高速上发现一辆小车突然停在主线上。经调查核实,该车驾驶员在长途行车途中开启了车辆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不料行驶过程中系统突发自动退出。而驾驶员因长途驾驶早已疲劳,恰好在此刻陷入沉睡,未能及时接管车辆,最终导致车辆停滞在超车道上。从系统退出到民警到场,这辆"无人驾驶"的小车在车流穿梭、险象环生的超车道上足足停留了10分钟。
2025年11月24日,沪蓉高速南京收费站。凌晨03:50分许,一辆新能源汽车在出站时连撞了30米长的防撞水马,随后冲进收费通道并撞开了闸杆。交警调取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发现,该车在驶近出站口时速度为100km/h,丝毫未减速撞上了水马。驾驶人陈某称当时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而自己有点犯困,所以未及时接管车辆,因此导致了事故。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5年7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智能驾驶"规范管理。王强强调,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这些"智驾"系统都还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
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加强车企管理,督促车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的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杜绝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加强法律配套,推动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明确0到2级辅助驾驶系统"人机共驾"的法律属性;加强宣传提示,使广大驾驶人清楚认识到现阶段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
湖南高速交警提醒,夜间、凌晨和午后是人体最易疲劳犯困的时段,冬季昼短夜长,人体易犯困犯懒,更要警惕疲劳驾驶。驾车出行前务必保证充足睡眠,高速公路驾车途中参考"逢三进一"原则,至少每三个服务区就停车休息一次,在疲劳产生之前及时休整,切莫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夜间、长途出行,尽量两名驾驶人同行,途中轮流驾驶,避免一个人长时间开车疲劳犯困!
万一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出现故障,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湖南高速交警报警电话: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