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岁老太12楼扔垃圾砸坏车辆被判刑
【69岁老太12楼扔垃圾砸坏车辆被判刑】12月25日消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2025年8月13日中午,69岁的李老太从12层自家阳台向外抛掷生活垃圾,垃圾袋砸中楼下南侧停车场内苏女士的白色汽车,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雨刷器等部件损坏,随后,警方迅速展开全面排查工作,精准锁定涉案人员李老太,并依法将其传唤至相关部门接受调查。经过严谨的司法程序,法院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对李老太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处以2000元罚金;此外,还判令李老太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女士赔偿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73元。这起看似“小事”的案件,再次将高空抛物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推至公众视野。从历史到现实,从个体到法律,高空抛物早已超越道德范畴,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隐形杀手”。高空抛物并非现代社会的“专利”,其危害性早在人类城市化进程中便已显现。19世纪伦敦“砖块杀人案”:1872年,伦敦一栋公寓楼内,一名工人因与邻居争执,愤怒之下将砖块从5楼抛下,砸中楼下路过的孕妇,导致其当场死亡。此案引发英国社会对“高空坠物”的首次立法讨论,推动《公共安全法》增设“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条款。
20世纪纽约“花盆坠落案”。1954年,纽约曼哈顿一栋高层公寓的花盆因固定不牢坠落,砸中一名放学回家的12岁女孩,致其重伤瘫痪。案件引发全美关注,纽约市随后通过《建筑安全条例》,强制要求高层建筑安装防护网,并定期检查外立面设施。
中国“天降铁锤案”。2000年,重庆渝中区一居民楼内,住户因装修纠纷将铁锤从20楼抛下,砸中楼下行人头部,致其当场死亡。此案成为中国高空抛物入刑前的典型案例,推动社会对“高空抛物行为应受严惩”的共识形成。
这些历史案例无一不警示:高空抛物不是“小事”,而是可能夺命的“定时炸弹”。一枚鸡蛋从18楼坠下可砸碎头骨,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物理定律的残酷性,让“随手一扔”成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据中国应急管理部统计,2020年至2024年,全国因高空抛物导致的伤亡案件年均超300起,其中死亡案例占比达12%。李老太的垃圾袋虽未直接伤人,但若砸中行人要害,后果不堪设想。本案中,车主苏女士的车辆维修费虽仅千余元,但高空抛物造成的财产损失往往远超想象。2023年,上海一小区因住户抛掷玻璃瓶,砸坏3辆豪车,维修费高达50万元。高空抛物频发的小区,居民往往陷入“出门戴安全帽”的荒诞境地,邻里关系因“谁扔的?”的猜疑逐渐疏离。某社区调查显示,76%的受访者因高空抛物问题对物业不满,43%的住户考虑搬家。
“图一时方便”的代价,可能是他人一生的痛苦,甚至是一个家庭的破碎。
李老太的案件,是中国法律对高空抛物“零容忍”的缩影。《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列为犯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李老太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标准(造成财产损失、存在主观故意),故依法量刑。《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明确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李老太被锁定为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2021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审理高空抛物罪案件超2000件,其中85%的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彰显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对生命的敬畏。 李老太的6个月刑期,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戒,更是对所有潜在高空抛物者的警示:你的“随手一扔”,可能让你身陷囹圄。
高空抛物,抛的是物品,丢的是文明。从伦敦的砖块到纽约的花盆,从重庆的铁锤到北京的垃圾袋,历史与现实不断重复着同一教训:对高空抛物的纵容,就是对公共安全的背叛。杜绝高空抛物,需要法律之剑的威慑,更需要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底线。下一次,当你站在阳台或窗前,请记住:你的“方便”不应建立在他人的危险之上,你的“随手一扔”可能成为他人一生的噩梦。文明,从管住自己的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