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长性侵5名学生案二审维持死刑
【校长性侵5名学生案二审维持死刑】2025年12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为一起撕裂公众情感、触痛社会神经的案件画上了法律的句号。湖南耒阳某村小校长徐某华性侵5名学生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这个被核准的判决,不仅是对一名披着教师外衣的罪犯的最终惩处,更是对司法捍卫底线尊严的清晰宣告,向全社会传递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案件的残忍与恶劣,超乎常人想象。被告人徐某华,一名1961年出生的退休教师,在2021年7月被返聘后,担任一所乡村小学的校长、六年级班主任兼语文老师。从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案发,他利用这份被赋予信任与重托的身份,以“背书”“惩罚”等为由,将5名被害女生(事发时均不满14岁)带至教学楼三楼教室隔壁的私人房间,多次实施猥亵与强奸。这间本应承载教书育人职责的房间,竟成了他肆意侵害、制造童年噩梦的隐秘角落。
更令人心碎的是,5名受害女生均为留守儿童。她们的父母远赴他乡务工,将孩子托付给家乡的学校和老师,这本是出于最深切的信任——“孩子能放在校长带的班里管,‘这是难得的事’。” 然而,这份信任被徐某华以最卑劣的方式践踏。在村里,他以“严厉”“负责”甚至“关心学生”的“双面”形象示人,背地里却将魔爪伸向最柔弱、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他先是利用教学权威,通过严厉体罚(如用棍子打手心)在学生中立威,建立恐惧与控制,待到六年级下学期,便开始实施性侵害。孩子们因害怕而沉默,彼此守护着“不敢踏足”的秘密,直至一位勇敢的母亲秦芳(化名)在察觉女儿异常后深入追问,才如同揭开脓疮,让这起隐匿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之下。
2024年5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徐某华死刑,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然而,徐某华并未认罪伏法。在2025年3月的二审庭审中,他依然“拒不认罪”,甚至当庭翻供,声称此前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这种毫无悔意的顽固态度,让受害者家属更加愤慨,他们唯一的诉求就是“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正义没有缺席。经过审理,湖南省高院的终审裁定明确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徐某华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被依法认定不能成立。从一审死刑到二审维持,司法机关用严谨的程序和确凿的证据,彻底击碎了犯罪者企图脱罪的幻想,守护了法律的威严。
这起案件的审结,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首先,它是对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重惩处的标杆。徐某华身为校长、教师,本应是孩子的保护者和引路人,却利用身份便利和权威地位实施犯罪,严重违背职业伦理,挑战社会底线。对此类行为判处极刑,是法律对师德红线与未成年人保护底线的最强力捍卫。其次,它凸显了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司法关注。她们因父母监护的暂时缺位而更易成为侵害目标,司法以最严厉的刑罚为其“撑腰”,是对潜在犯罪的有力震慑。再者,案件也暴露并推动了系统性反思。案发后,当地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涉事村小被撤并,并要求所有学校实现监控全覆盖。这些补救措施,正是从悲剧中汲取的沉重教训。
徐某华的伏法,是一个终点,更应是一个起点。它再次以沉重的代价警示我们:保护孩子远离侵害,是一场需要法律亮剑、学校尽责、家庭关爱、社会协同的持久战。必须筑牢学校的安全管理防线,将诸如“教师不得单独留滞学生在封闭空间”等规定落到实处;必须补齐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与关爱体系;必须打破谈性色变的桎梏,普及科学、及时的儿童防性侵教育,让孩子学会说“不”,让家长懂得如何察觉与介入。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间教室都成为真正的安全港湾,让每一个孩子的童年,不再因类似的罪恶而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