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遴选成绩第1却落选 重庆通报
【公务员遴选成绩第1却落选 重庆通报】近日,重庆33岁男子参加公务员遴选成绩第一却落选,引发热议。12月23日,重庆财政局发布情况通报,关于网上反映的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称本次遴选进入差额考察环节共10人,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档案核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的意见。因岗位专业性较强,充分考量人岗匹配、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因素,经综合比选,本次遴选共试用5人,另外5人未纳入试用。其中考生齐某(化名)与遴选岗位要求有较大差距,且档案中有关事项存疑,经认真调查核实,审慎作出不予试用的决定。该考察结果已于2025年12月16日统一向所有考察对象公布,考察对象均未提出异议。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各项规定与程序组织实施,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此前,据报道,重庆一男子参加公务员遴选,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第一却落选。男子叫齐挺,记者在通知中看到,齐挺的笔试成绩系“综合管理2”第1名,综合成绩79.45分,也是第1名,被列入体检人员。其母亲介绍,2016年毕业后,齐挺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重庆市江津区一家参公事业单位,后因工作成绩出色,出任江津区某管理站副站长。徐女士说,根据公告相关规定,儿子于7月28日报考了重庆市财政局的“综合管理2”岗位,该岗位职位简介称“从事财政预算改革、政府债务管理与资产盘活、财会监督等工作”。可报考专业包括土木工程类、土木水利类、工商管理类等。重庆市财政局相关人士来到儿子单位给他们做解释工作称,考察环节时齐挺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没有给他打满分,而其他被公示的考生都是满分,齐挺没有技术职称之类的加分项,他所从事的工作与遴选岗位不匹配等。“我儿子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是第一名,综合成绩也是第一名,最终居然落选了。”徐女士说,他们对遴选单位的解释不服。记者注意到,第2名考生的综合成绩与齐挺相差0.45分,并列第三位的考生与他相差0.85分。
齐挺的备考故事,曾是典型的“励志剧本”。本科学土木工程造价的他,2016年以第一名成绩考入重庆市江津区某参公事业单位,后因工作出色升任管理站副站长。2025年7月,他看到重庆市财政局“综合管理2”岗位的遴选公告——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涵盖土木工程类,恰好与他的背景匹配。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他开始了“白加黑”的复习:笔试前每天看书到凌晨,最终以81.5分的笔试成绩位列岗位第一;面试中,他发挥稳定,再获77.4分,综合成绩79.45分,领先第二名0.45分,顺利通过体检。
“当时全家都觉得稳了,毕竟笔试面试都是硬指标,体检也过了。”齐挺的母亲徐女士回忆,直到12月16日拟录用名单公示,名单里没有齐挺的名字,他们才慌了神。更让他们不解的是,12月18日重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解释时提到的落选理由:“原单位领导同事未打满分”“无技术职称加分”“工作与岗位匹配度不足”。
这些理由,在齐挺家人看来站不住脚。齐挺的父亲强调,儿子在原单位“人缘很好,多次主持大型活动、拿歌唱奖”,领导同事的评价“不可能差”;而“技术职称”对行政岗位的齐挺来说“根本不需要评定”,“如果工作不匹配,资格审查时为何能通过?”
更关键的是,这些“落选理由”在遴选公告中并未明确。公告仅提到“差额考察”“听取原单位意见”,但“满分”的标准是什么?“岗位匹配度”如何界定?没有细则,全凭考察方的主观判断。这种“事后解释”的模糊性,让齐挺一家陷入“赢了考试,输了规则”的困惑。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网友普遍认为,笔试和面试是“能力的硬指标”,而考察环节应作为“补充参考”,而非“决定胜负的砝码”。“如果考察能随意翻盘,笔试面试的意义何在?”有网友类比,“就像体育比赛,运动员拼到第一,却因裁判主观评价被剥夺冠军,这不公平。”
有人指出,公务员遴选的“差额考察”本是为了全面了解考生综合素质,但实践中易因“评分标准不透明”滋生争议。例如,考察环节的“满分”是否有具体指标?“岗位匹配度”是否应在公告中明确?若缺乏细化规则,考察可能沦为“隐形门槛”,甚至为“人情操作”留下空间。事实上,公务员遴选制度近年来已在规范化上下足功夫:笔试面试考官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多级公示……但齐挺的案例暴露了“考察环节”仍需补上“透明化”短板。
有建议提出,应在公告中明确考察的具体评分标准——比如将“原单位评价”细化为“工作业绩”“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可量化指标,并公开评分依据;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或“考生申诉机制”,确保考察过程可追溯、可复核。“遴选的核心是‘选贤任能’,公平性是底线。”有评论表示,“笔试面试已经证明了能力,考察环节应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上加霜’。只有让每一步都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让制度赢得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