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9日电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个月及罚款二千元(港元,下同)。
海关人员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六十三岁抵港女旅客,在她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一千五百元,应课税值约一千二百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