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葩”公厕标识该规整了
【“奇葩”公厕标识该规整了】“正三角和倒三角哪个是男厕?”“大象和长颈鹿的标识到底怎么分?”2025年11月,社交平台上关于“奇葩公厕标识”的讨论持续发酵,网友纷纷晒出各地商场、酒店、景区等场所令人费解的卫生间标识,直呼“我只想上个厕所,别考我了行不行!”这场由标识引发的全民吐槽,不仅暴露了公共设施设计中的功能缺失,更折射出城市管理精细化与人文关怀的深层命题。11月19日世界厕所日前夕,记者走访北京、天津、重庆、广西等多地发现,部分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标识正陷入“过度设计”的误区。在天津某商场,卫生间门口仅用“两条斜线”和“三条波浪线”区分性别,不少顾客驻足辨认后仍犹豫不决;重庆两江新区一家餐饮店的标识则采用“几何图形拼接”,远看如抽象画作,近看仍需猜测;广西柳州某创意园区的卫生间外墙仅用指甲盖大小的图形标注,老年人需借助放大镜才能看清。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一些标识虽具创意,却因文化差异造成误解。天津某景区用“大象”代表男厕、“长颈鹿”代表女厕,引发网友调侃:“难道长颈鹿脖子长就代表女性?”而重庆某商场的“烟斗与高跟鞋”标识,则让不熟悉西方文化符号的游客一头雾水。这些“奇葩标识”的泛滥,直接导致公众如厕效率下降。在重庆渝中区解放碑商圈,记者观察到,一对老年夫妇在卫生间标识前徘徊近3分钟,最终因误入女厕引发尴尬;广西南宁某酒店内,一名儿童因看不懂抽象标识跑错厕所,被工作人员及时劝阻。据不完全统计,仅11月上旬,全国因标识不清引发的如厕纠纷就超过百起。事实上,国家对公厕标识早有明确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明确规定,男性专用设施应采用“裤装”符号,女性专用设施应采用“裙装”符号,颜色限定为黑、蓝、棕三色。然而,这些标准仅为推荐性规范,并非强制执行,为“奇葩标识”提供了生存空间。
“部分设计者将公厕标识视为个人艺术表达的舞台,忽视了其公共服务属性。”天津工业大学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张龙龙指出,一些场所为追求“网红效应”或“国际化风格”,盲目采用抽象图形、英文缩写甚至生僻符号,导致标识功能严重弱化。他举例称,某商场曾用“Men”和“Women”的英文缩写“M”“W”作为标识,但因字体过于艺术化,许多国内游客误认为是品牌logo。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服务意识缺失。广西河池某商场后勤部主任韦荔坦言,该商场最初采用抽象标识是为了“显得高端”,未考虑不同年龄、文化背景顾客的需求,直到收到大量投诉后才紧急整改,补充中文标注。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杰文提醒,若因标识不清导致人身伤害或隐私侵犯,场所管理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争议,多地已开始探索解决方案。北京、南京、广州等城市率先出台地方标准,要求公厕标识必须同时使用图形符号、中文和英文,且图形符号需采用国家标准推荐的“裤装”与“裙装”;广西民族博物馆将民族服饰剪影与通用符号结合,既体现文化特色,又确保辨识度;无锡市发布的《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明确规定,重点场所公厕标识的字号需满足5米外清晰可见,并配备夜光功能。
专家建议,应从设计、监管、公众参与三方面协同发力:设计端:强化功能性导向,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创新。例如,可采用“通用符号+文化元素”的组合模式,既避免歧义,又彰显地域特色。监管端:推动地方立法,将公厕标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对违规场所开具罚单并责令整改。公众端: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市民通过“城市随手拍”等平台举报问题标识,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公厕标识虽小,却是城市文明的“显微镜”。一场由标识引发的讨论,本质上是对公共服务人性化程度的拷问。当设计者沉迷于“艺术创新”而忽视基本功能,当管理者追求“视觉冲击”而遗忘服务初心,最终受损的不仅是公众的如厕体验,更是城市管理的公信力。
值得欣慰的是,越来越多场所开始倾听民意。天津某商场在网友吐槽后,连夜更换为国家标准标识;重庆某酒店将抽象图形与通用符号结合,既保留设计感,又提升实用性。这些改变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真正的城市文明,不在于标识多么“高大上”,而在于能否让每个人在急需时,一眼找到“方便”之门。正如市民所说:“标识越清晰,城市越温暖。”期待这场关于公厕标识的讨论,能推动更多公共设施从“能用”向“好用”升级,让每一处细节都成为传递人文关怀的窗口。毕竟,一座对如厕这件“小事”都用心对待的城市,才配得上“宜居”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