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民冒用英烈警号行骗被刑拘
【网民冒用英烈警号行骗被刑拘】“雨越下越大,回不去的路我比谁都清楚。” 这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江在某社交平台的个性签名。如今看来,这句话仿佛是他给自己写下的判词。11 月 24 日,云南楚雄警方通报,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摸排和连日蹲守,成功抓获一名冒充公安民警、特警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江。自今年年初以来,王某江虚构多重身份,以 “摆平案件”“打点关系” 等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 10 万余元。
王某江的骗局始于今年年初。他精心编织了一个个虚假身份,时而化身 “市公安局民警”,时而自称 “特警队员”,时而又变成了 “警务教官”。这些看似光鲜的身份,成了他实施诈骗的完美伪装。为了取信于人,他不仅在言辞上下足功夫,更在 “行头” 上做尽文章。
为了骗取信任,王某江的行径愈发恶劣。他通过网络购买了大量假警服、假装备,将自己全副武装起来。更令人愤慨的是,他竟公然在网络平台上盗用牺牲民警的警号,身着假警服拍摄视频、图片。这种玷污公安英烈荣誉的行为,无疑是对奉献与忠诚的亵渎。
楚雄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了缜密侦查。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摸排和连日蹲守,警方最终于 11 月 12 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江成功抓获。目前,王某江相关社交平台账号已被封禁。其因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针对此案,警方重申,人民警察的荣誉与尊严不容玷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亵渎。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为防范此类骗局,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核实身份是关键。如对人员身份存疑,请牢记其姓名、单位、警号,并通过拨打 110 或前往附近派出所核实。警方特别强调,“走关系” 不可信。公安机关一切业务流程公开、透明、规范,不存在任何 “花钱摆平”“违规操作” 的空间。凡是声称能通过非正规途径办理事项的,均为诈骗。
假冒的警服可以脱去,盗用的警号能够封停,但对公安英烈荣誉的玷污,对社会信任的伤害,却需要更长时间来抚平。“牺牲民警的警号象征着奉献与忠诚”,一位执法人员如是说。每个警号背后,都承载着一位警察对职责的承诺,甚至生命的付出。当骗子轻易盗用这份荣誉时,他窃取的不只是一个号码,而是公众对正义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