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村盗采地下水吸金 大户年入上百万
【山村盗采地下水吸金 大户年入上百万】近日,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清河沿村因一场持续多年的“淘金热”引发舆论哗然。这个燕山脚下的普通村庄,因地下水中含微量金元素,被村民以“抽水吸金”的方式疯狂开采,部分家庭年收入超百万元。然而,这场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暴利游戏,正将村庄推向水资源枯竭与环境污染的深渊。清河沿村的“淘金史”可追溯至2018年。据村民回忆,当年有人潜入村内废弃金矿矿洞,用活性炭吸附矿洞积水中的黄金,首案即非法获利34万元。此案曝光后,村民们发现自家院落中打井抽水、用活性炭过滤提金的技术门槛极低,且成本可控——每户每月电费高达1万余元,全年抽水耗电超9万度,但黄金收益远超投入。“现在金价每克八九百元,每批活性炭能炼出百八十克黄金,刨除成本净赚四五万。”村民王亚军透露,村内北岸百余户家庭几乎家家参与,形成“打井-抽水-炼金”的完整链条。村外乡镇甚至出现专门炼金的加工点,黑色粉末状的含金活性炭堆积如山,昼夜焙烧的浓烟弥漫空中。这场“淘金潮”的背后,是黄金价格的历史性上涨。2025年10月,国内黄金价格突破每克1000元关口,较五年前涨幅超60%。价格的飙升让原本因品位低而被废弃的金矿资源重新具备开采价值,清河沿村地下水中残留的金元素因此成为“香饽饽”。疯狂的淘金行为已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破坏。清河沿村地下原本埋藏含金元素的深层水系,因村民大规模抽水被强行改变流向。据村民描述,今年枯水期时,全村50余户家庭水井干涸,持续一个多月需从村外运水度日。中国地质科学院专家苏德辰指出:“村民抽水后无法完全吸附金元素,含重金属的废水排入河道,会造成二次污染。”
更严峻的是,青龙县作为国家“万两黄金县”,历史上长期开采导致尾矿废液处理不达标。苏德辰分析,早年堆浸法采金使用的氰化钠等剧毒药剂,可能随废液渗入地下,与地下水混合后形成污染带。村民现在抽取的“金水”,实则是被化学药剂污染的深层水,其开采行为进一步扩大了污染范围。
电力系统的异常数据印证了淘金规模之巨。清河沿村一户村民2024年全年用电量达9.6万度,是普通家庭的百倍;村内变压器两年内新增四台,仍频繁跳闸。乡政府不得不发布限电通知,呼吁村民错峰抽水,避免变压器烧毁导致全村停电。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直接取用地下水需申请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但清河沿村百余口“淘金井”中,绝大多数无证开采。青龙县水务局2025年8月对村民王某的处罚显示,其日均抽水量达30立方米,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3万元,然而类似处罚未能遏制淘金潮。
法律专家指出,村民行为涉嫌多重违法: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违反《水法》;私自提炼黄金触犯《矿产资源法》;废水排放污染环境可能构成犯罪。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杨朝霞强调:“水资源与矿产资源均属国家所有,村民的行为属于盗采国家资源,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类似案例已在全国多地出现。2023年,河北沧州村民王某因私自抽取地下锂镁矿水非法获利34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山西绛县废弃金矿“洗洞”盗采案导致6人中毒死亡,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这些惨痛教训未能唤醒清河沿村村民的侥幸心理,反而因金价上涨催生更多“淘金者”。
面对村民“法不责众”的集体抗法心态,基层治理陷入两难。凉水河乡政府虽多次发布《关于立即停止抽水“吸金”违法行为告知书》,甚至在村民群中转发处罚案例,但收效甚微。一位村干部无奈表示:“村民认为地下水是‘无主资源’,不抽白不抽。”
专家建议,需从三方面破解困局: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对非法取水、炼金行为实施顶格处罚;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主动停止淘金的家庭给予转型补贴;三是引入正规企业统一开发尾矿资源,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环境风险。苏德辰呼吁:“应严禁‘抽水吸金’等粗放式开采,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
清河沿村的“淘金狂欢”,本质是一场以生态透支为代价的赌博。当村民为每克黄金的收益欢呼时,干涸的水井、污染的河道和频繁跳闸的变压器,正在无声诉说环境的代价。这场闹剧警示我们: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博弈中,任何突破红线的短视行为,终将由整个社会买单。唯有敬畏自然、坚守法治,方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