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净网:网民散布买卖儿童器官谣言被罚
【净网:网民散布买卖儿童器官谣言被罚】2025 年 10 月 14 日,林某(女,36 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 “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 的谣言信息。这条骇人听闻的虚假消息迅速引发当地居民恐慌和大量网民关注,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查证,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其动机简单得令人震惊 —— 仅仅是为了 “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处罚。在林某散布的谣言视频中,她信誓旦旦地描述:“穆阳乡镇这边,我看到很多没窗户的车,都是用这种车拐卖儿童”。更为耸人听闻的是,她还编造了 “买卖儿童器官” 和 “移动手术车” 等细节,试图让谎言听起来更加真实。这种关于儿童器官买卖的谣言,恰恰击中了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作为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儿童的安全问题始终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
谣言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网安部门的注意。公安部网安局在 11 月 13 日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经过细致调查,公安机关确认林某发布的信息完全是她为了吸引流量而凭空捏造的。这并非孤例。近期,全国多地网安部门都加强了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在公安部公布的另几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中,涉及防汛、器官捐赠等不同领域,都曾一度引发市民恐慌。
“儿童器官移植” 这类谣言似乎成了某些不法分子博取眼球的 “法宝”。2025 年 10 月 5 日,安徽省潜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网民 “叶 **” 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声称 “一中、二中出现开小车的向学生问路并将其骗上车…… 这是器官移植合法化在中国地面的器官准备行动……” 经核查,潜山市并未发生此类事件。叶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凭空添加 “潜山市学校” 字样进行嫁接发布。无独有偶,2025 年 11 月 7 日,贵州毕节网警查处了一起虚假摆拍 “直播绑架、贩卖器官” 的案件。某自媒体博主视频直播称 “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显示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并扬言将其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
网络造谣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 5-10 日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如编造传播的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包括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儿童器官贩卖” 这类谣言之所以能迅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利用了人们对未知的恐惧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本能。这类谣言往往细节丰富、情节骇人,容易激发人们的强烈情绪反应,使得很多人不加核实就盲目转发。造谣者也摸准了这种心理,为了博取流量,不惜编造最触目惊心的内容。从 “学校组织签器官捐赠承诺书” 到 “移动手术车”,谣言版本不断翻新,但核心都是利用人们的善心和恐惧。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多次提醒,网络不是 “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编造、散布谣言博取关注、牟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网民也需提高辨别能力,面对夸张、耸人听闻的信息,请保持理性,多方核实,不轻信不盲从,拒绝成为谣言的 “二传手”。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